“胡说!”小厮怒声,“快把他拉出去!”百里煜快速道:“西域地毯的花纹编排呈回形,且有独特染料渲染,你这块地毯花纹倒是编排得像模像样,可颜色不够多,也不够艳丽。为何如此?因为西域的气候独特,白天很热晚上很冷,染料可以在一天之内完全凝聚,若是我们青州,天气不能做到极冷极热,便做不出那样美丽的颜色。”小厮气炸了,刚要动手拉人,一个男性客人开了口,“他说得没错,这块地毯的确不是我们西域的。”那男人穿着色彩艳丽的短褂,头上包着头巾,高鼻深目,应该是个西域来客。他一开口肯定了百里煜的话,小厮的脸霎时间姹紫嫣红,比地毯的颜色还要好看。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正不知如何收场,一道柔和的女声传来,“发生什么事了?”众人寻声而望,见到后面的珠帘卷起,一名身着青色纱裙的女子曼步而出,那女子年约四十左右,眼角已经有鱼尾纹,可面孔依旧秀丽,看得出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小厮见到他便如同见到主心骨,叫了一声,“老板!”原来这便是成衣坊的老板。百里煜走过去道:“想来这位便是老板了?”“正是。”那女子点点头,目光有点冷。百里煜浑然不惧,看了一眼小厮道:“冲撞了贵店是我的不对,向老板赔个不是。”容奚怒道:“赔什么不是?”百里煜没理他,继续道:“若不是贵店的小厮欺人太甚,狗眼看人低,我也不会说之前那些话,打扰贵店清净。既然贵店不欢迎我,在下告退。”说完拱拱手,转身欲走。“等等。”女子忽然出声,转头狠狠瞪了小厮一眼。小厮吓得慌忙低头,额头开始冒汗。百里煜停住脚步。女子收回目光,转头和颜悦色地对百里煜说:“小哥所知甚多,就连我也不知这衣服上的丝不是天蚕丝。”她说着走到那件白色衣袍前,随手一扯,将衣服从木架上扯下来递给百里煜,“这件衣服就交给小哥,当做我的赔礼。”百里煜摆手,“我不需要。”女子脸色微微一变,随即道:“既然小哥不要,那这衣服断没有继续留下的道理。”在众人的注视下,她伸手用力一撕,伴随着哗啦一声,衣服撕成两半。一时间店内静得落针可闻。女子道:“我店里的衣服,不能出现赝品,若发现一件便毁一件。”豪气地撕掉衣服,向客人表决心,女子的当机立断挽回了自己颜面,也打消了众人疑虑。百里煜达到目的,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成衣店。至于那个小厮,看女子的表情,估计下场不会好。出了门,百里煜问道:“前辈可还满意?”“还有那个死胖子!”容奚说。“前辈。”百里煜有点无奈,“不用事事计较。”“他欺负你,就这样算了?”容奚依旧不平。百里煜瞬间心里暖烘烘的,“没关系,不是什么大事。”他刚才并不想和小厮计较,容奚却努力帮他出头,教训了小厮一通,的确很爽。一开始进入成衣店那种拘束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哪怕他再去其他所谓的金窟银窟,也不会再有自卑的感觉了。前辈的那番作为,破除了他的某种心结,比报复胖子更重要,更令人开心。“好吧,算那死胖子运气好!”容奚听他这么一说,勉强不再追究。此后百里煜在容奚的催促下去了另外一家不错的成衣店换了身衣服,少年原本长相不俗,换身好的衣服立即变成翩翩佳公子。之后容奚把百里煜带去了江丰镇著名的酒楼饭馆挨个吃了个遍,又带他去坐载着歌姬的小船,哄他喝酒。甚至带他去逛青楼。如此过了三四天,直到逼着少年把钱财差不多散干净才作罢。他要让百里煜学会花钱,让他体验豪富生活。到了晚上,容奚道:“明天我们出发去洞府,今晚咱们就去牡丹馆吧。”“不用了。”百里煜脸红拒绝,只说:“我很困,要回去睡觉。”“听说牡丹馆的歌舞很好。”容大爷也想去饱饱眼福啊。“不去了。”这几天不是听歌便是看舞,还有玉臂朱唇,莺声燕语,百里煜有点招架不住。容奚劝说无果,便道:“好吧,是你自己不愿去的,可别怪我没带你去。”百里煜说:“哪会怪前辈。”容奚哼了一声,没作声。他之所以带着百里煜东游西荡,喝最好的酒,点最美的姑娘,听最好的曲儿,并不仅仅是为了补偿百里煜,他还有自己的小九九。百里煜一旦喜欢上了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容奚再给他大笔灵石供他挥霍,以后百里煜便再也不想离开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