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时候比现在胖一点,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看人的眼神有点天然呆,活像一只小兔子。不管什么时候想起,都觉得……太可爱了。”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问:“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他没说话。
我一边警告自己适可而止,一边按耐不住地说:“这些都过去了。”
“过去了”代表无可更改。
代表就算后悔,也没有办法。
何况,那真的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吗?
就像他的形容:天然呆,兔子。
分明就是猎物。
猎物当然是可爱的。
比起野兽直接抽筋拔骨,他表现得又优雅,更“人道”。
他先用爱情麻醉了我,然后把我精心地分食殆尽。
我以为,我的这句话如此煞风景,繁华会就此闭嘴。
然而他只安静了一小会儿,便伸手揽住了我的身子,凑过来吻我的嘴。
我烦躁地扭头躲开,他就勾起了嘴角,按住了我的脸,毫不客气地吻了上来。
烟味真的很讨厌,真的很讨厌。
它让我想起我爸爸,想起朱投说,我爸爸为了我而戒烟时,馋兮兮地看着他们抽烟的样子。
想起这个,我的心脏便猝不及防地涌上一阵刺痛,眼泪滚滚而出。
真的,我一定要杀了他。
哭了不知多久,忽然,听到了繁华的声音,那声音有点含糊:“小菲菲……”
“……”
“再爱我一次吧。”他捧着我的脸,抵着我的额头。
我的眼里全是泪,我看不清他的脸。
他用拇指擦着我的眼睛,一边说:“再爱我一次吧,我知道你还爱我。”
我想摇头,我想告诉他我恨他。
但这次我忍住了。
有些话必须忍住。
因为我也得给他一针麻醉。
毕竟要杀死比自己更大的猛兽,就要先将他麻醉。
我只是不停地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