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是值得的,因为衣服易燃,而且冲锋衣因为材质的关系,燃烧时出的味道比其他衣服更加刺鼻,更能达到震慑狼群的效果。
所以,火焰和浓烟一起,狼群便露出惊惧之色,开始后退。
繁华见状,拉着我慢慢地后退,一边摘下帽子,就着衣服点燃。
然后猛地转头,将带着火的帽子朝最近的狼丢去,狼受惊蹿开。
他立刻拽着我朝行李的方向跑去。
其实我这会儿头还晕着,但不得不说,求生的本能的确激了我的潜力。
外套烧得很快,但幸好,待它燃尽时,繁华已经拽着我跑回据点,点燃了火把,并从行李中抽出了鱼刀。
狼群彻底散去。
我俩略微松了一口气。
繁华将火把放到地上,将身上的冲锋衣脱下来披在我肩上,说:“这地方不能呆了,咱们现在走。”
说着,打开急救包,拿出止血带,绑在了手臂上。
冲锋衣是黑的,所以从外面只能看到两个洞,看不到任何血迹。
但现在他一脱,便能看到他左手大臂已经被鲜血浸透,手腕上的纱布也因为搏斗而变红。
这条手臂接连失血,如果再得不到救治,恐怕就要废了。
我说:“我帮你包一下。”
“出去再弄,”他收起地上的睡袋,说,“它们随时可能折回来。”
我张了张口,说:“我……”
我想说我出去不了,然而喉头却泛起了一阵剧烈的恶心。
不由得膝盖一软,跌到地上,干呕起来。
脑仁里突突地剧痛,仿佛有把大锤在砸我的脑袋。
隐约中,我看到有人跑过来,抱住了我。
耳边有人不断地在说话,我知道是繁华。
浓浓的血腥味儿裹挟着我,或许是因为这血曾经救了我的命吧,这甜腥现在闻起来竟然也不那么刺鼻了。
很温暖。
温暖的……死亡的气味儿。
马上就结束了。
脑子里不断地回荡着一个声音……马上就结束了。
人对疼痛的承受力是有极限的,到达极限后,痛苦就会散去。
马上就结束了。
失去知觉前,我只有这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