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精髓。
就是便于携带。
秦风记忆中,在衣服上别个钢笔,总会显得很有气质。
当然。
这个钢笔一定要足够的贵重。
要是成年人别个圆珠笔还牛哄哄的,那看起来纯粹像是一个哔……
这可能与年代不同,审美不同有关。
一件原本很显身份的事儿,可要是做的人多了,而且还有人为此刻意炫耀。
那么这件事儿在天下人眼中,将毫无意义。
也有另外一种可能。
兜里别个圆珠笔,是真的有需要。
不过圆珠笔别在肩膀上,则又是另外一种感觉。
那是对于后世的工装而言。
可大庆人的衣服,根本没有别钢笔的地方。
秦风看着笔帽上的别针,有些尴尬。
可架不住秦标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甚至还拿手指甲小心翼翼的弄了弄。
“这是做什么的?”
面对大哥的询问,秦风也只能如实说。
“方便别在衣服兜上,这样不容易弄丢。”
“衣服兜?”
秦标张开双手,左右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大庆人的衣服,唯有两个地方最适合藏东西。
一个是腰带。
另外一个就是袖子内了。
若问为什么这两处藏东西,而没有发明出衣服外兜来。
那就得问小偷了。
腰上的肉最软,小偷要扒人腰带,九成九的人基本都能反应过来。
剩下那零点一成。
可能有什么特殊癖好,喜欢被扒。
至于衣服袖子下面藏银子,小偷同样难偷。
难不成将手伸到别人袖子里去?
当然。
庆人官员的宽袍大袖,也方便给别人东西而不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