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他的动作好帅!好想嫁他!”
“怎么不动手?这种人渣,敲死最好!”
……
郑升听见周围人传出的话语,那帮刚刚还作壁上观,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的人,现在却一个个地来报喜,交口称赞,给自己献上掌声的人,他是看透了。
人性本恶,不过如此。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以后,还是得靠自己。”郑升这样想着,就开始准备收摊,凉茶卖得差不多了,今天的生意是做不下去了,只好归家。
地上,倒着的混混抱头哀嚎,就和一个狗一样,一旁,那个引他来的青年,早已吓得哆嗦,拔腿就跑。
一群变脸如翻书的看客见郑升走了,就让开一条路,给他出去,对于地上的混混,全都恨不得踩上几脚,吐口口水。
但胆小怕事的他们一想到后果,就一个个不敢上前,立即怕混混报复,全都走开。
人群散去,就剩下两道人影,一个是挺着肚子的胖老板,一个是站在他旁边,像是一杆枪的精神十足的中年。
两人走过去,老板一脚跺在混混的腿上:“真是民风败坏!让人看得不舒服!”
老板表面上毫无波澜,但内心还是嫉恶如仇的,对于混混,他也非常厌恶,就是跺了脚,但随即便扔下来一张崭新的钞票。
“一百应该不够医疗费吧,就给你五百。”说着,他又从口袋里,一个比较老式的钱包中,再抽出四张崭新钞票,扔在地上,钞票如落叶纷飞坠地,混混见了,立马眼睛睁开,觉得伤口都没那么疼了。
“啊!谢谢老板!谢谢老板!以后要踢我,随叫随到!我一定要你踢得爽!可以再多踢我!”那个矮个子混混真是贱到骨子里,伸手抓起钱,往口袋塞完,就是央求老板打他,估计也是没谁了。
“真是狗东西!”老板又跺了他一脚,却没给钱,觉得恶心,便走了。
老板走后,那逃走的青年又领来一帮人,大约三个,一个个提着铁棍,凶神恶煞,就是找麻烦的打手那种。
“喂!你没事吧!”为首的也是流氓习气,问话都没礼貌可言,和乌鸦一样,叫人厌烦。
矮个子从地上爬起来,一副狗样子,说道:“没事,没事,以后要多遇到那个老板就好了,他一次给了我五百!”
说着,混混掏出崭新钞票,那帮人看了眼里纷纷都嫉妒得红了。
“妈的!这么好!早知道就不来了!钱分给兄弟!大家伙都得有!”一个流氓也不管矮个子同不同意,不问他意见,就是抢。
其余人见了,本就内心蠢蠢欲动,立即也加入了抢钱的人群。
“真是一帮暴戾的人,连自己人都抢。”青年看着这帮贪婪如豺狼的人,看着有些反感,估计心里头也是有些不愿意与他们为伍。
但思来想去,自己还是加入了这帮人,成了流氓团伙的一员。
“喂!杨得!你不要吗!”一个为首的流氓感到疑惑,将一张钞票放在他眼前晃了晃,觉得他不抢钱,很是奇怪。
青年,也就是先前引人来的杨得,才刚刚入伙,还没适应,就摇摇头,表示拒绝。
“我只是想搞事情,加入流氓团体,对于我来说,唯一好处就是可以搞事情。”杨得心里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