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着!”
坐在对面的秦时面色黢黑,额头青筋直跳,显然已经对温欢那这副样子气得一飞升天了。
以至于在他说话的时候,温欢总是有种对方要冲上来揍他的干感觉。
“我买的,你回来!”
见好就收,不好将人气得饭都吃不下。
温欢眼珠子转了转,很快就从善如流的坐了下来。
算了算了,他不跟个莽夫计较。
肉包子还烫手,温欢虽然馋嘴,但也没急着啃,先拿起包子隔着塑料袋贴着暖暖手又贴贴额头,暖呼呼的。
等身上血液都活跃许多了,温欢才掀开塑料袋认真的咬了一。
好吃。
这个年代给东西都实在,肉就是真的肉,分量也是十足十的够,一个包子就能把身上所有的馋劲儿全部压下去,就算是庄稼人吃进嘴巴里面,都觉得实在、垫肚子。
咬开包子的那一口,更像是彻底打开塞子的香水瓶,只是里面装的香水是肉的香水,整个小桌子周围全部变成了肉香。
比那些时髦女士身上带着的香水味还让人着迷。
秦时已经吃着他的干粮。
他小时候到长大,过得都不好,饿肚子的时间久了,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病。
就连吃饭一副狼吞虎咽像是好多年没吃过饭的样子,都改不过来。
再加上不管是在村里还是在外面,没认字的他几乎都是干的卖力气的苦活,平常一顿要是敞开了吃都吓人。
雇佣他的公家包一顿饭,没什么油腥也就算了,怕公家嫌弃,秦时在外面都会收着点吃。
早年饿死人的时候,秦时没法子,就走上几小时去县城,等在有些钱的人家院子外,挨家挨户的问要不要帮忙的,不要钱,随便什么吃一口都行。
至于现在能忍,是他知道,要是没钱的话,过的会是什么日子。
秦时伸出手刚想喝口水,面前就递过来了小半个白白软软的包子和一大半的粗粮馒头。
男人抬眼去看,就见温欢正含着快肉馅尝味道,见他看过来,赶忙咽下后欲盖弥彰的解释:
“包子太大了,我吃不完,丢了浪费。”
秦时看着包子,一时之间没来得及开口,又听见对面的人好像更急了,嚷嚷着道:
“哈,秦时你够厉害的啊,刚把我额头撞出包了,硬说着攒钱,现在我吃不完马上就浪费粮食浪费钱了,你怎么不吃了?”
那双桃花眼终于从包子上面换到了温欢的脸上。
少年依旧是不耐的样子,和秦时记忆里面没什么差。
但又好像很奇怪。
地里长大的孩子到底不能浪费粮食,秦时将包子和馒头一并接过,径直吃了起来。
以前过得差的时候什么都吃,别人吃剩下丢掉的都能捡起来吃。’
现在这包子和馒头都还好好的,秦时吃着一点负担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