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不是我的弟弟,他是我的父亲留下的野种!”雅丽姗怒道,“你想见他做什么?”
“我喜欢那伙子,把他叫来,我有一个任务需要他来完成。”
……
兰斯在青雀城下已经等了整整三天,这里聚集着两万多名难民,每天等待着青雀城的领主给他们发放一小块面包。
面包很小,五块面包甚至都没有一磅重。而且里面掺了锯末和泥土,比石头还硬。昨夜有一个无赖试图抢走一个农夫的女儿,被农夫用面包砸的头破血流。
间谍是一份危险而艰苦的工作,既然以难民的身份潜入了金鹰国,就得彻底融入难民的生活,吃喝拉撒睡,无一例外。
以兰斯今日的身份,本来可以不用到金鹰国冒险,他手下有四十名优秀的间谍,随便找出几个都能完成这件任务。
可巴切洛不放心,在他的心目中,金鹰国的地位与众不同,在大学士的逼迫之下,兰斯只能亲自出马。
吃着肮脏的食物,喝着肮脏的水,在恶臭的尸体和排泄物当中寻找栖身之所,过惯了好日子的兰斯感觉被夺走了半条命。
今天的运气很糟糕,他的面包被两个无赖抢走了,一天没吃东西的兰斯饿得两眼发昏,跌跌撞撞来到水井旁,灌了一肚子凉水。
他想在井边小睡一会,结果遭到了一群难民的踢打,他们担心他会掉到井里去。
“快滚吧!你就快死了!你想毁了这口水井吗?”
两个男子把兰斯拖到了远处,丢进了一堆尸体当中。这是这群难民们唯一的好习惯,他们会把尸体集中起来,一来是为了博得领主的同情,二来是为了防止疫病蔓延。
躺在尸体堆里的兰斯并不担心自己会死去,天黑之后会有人来救他,他只希望这场该死的任务快点结束。
“老不死的巴切洛,你为什么不死在驼岛上,你奴役了我半辈子,为什么就不肯放过我!”
在咒骂之中,兰斯昏沉沉的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堆干草上,一个农妇正在用陶罐烧着热汤。
“你醒了?”农妇尴尬的笑道,“你的运气可真好,那群难民点了一把火,把所有的尸体全都烧掉了,我要是去晚了一步,只怕你也要被烧成灰了。”
“我要是死了,谁还能带你们回去!”兰斯挣扎起身道,“这是什么地方?”
农妇道:“这是青雀城。”
“你混到城里来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又是怎么把我带进来的?”
“一群男人撞开了城门,结果发现这里已经成了一座空城。”
“空城?人都走光了?他们去哪了?青雀城的领主呢?军队呢?”
“他们出城打仗了,据说要和岩魔决一死战。”
“他们哪有那种胆量!”兰斯颤巍巍站了起来,“他们弃城了,得赶紧告诉领主大人!”
农妇笑得更加尴尬:“这恐怕有点难,山妖不见了,我们找了她整整一天。”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你们都是白痴吗?”兰斯喝道,“赶紧把消息送出去,我们闯了大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