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雀城是金鹰国的三大城市之一,这座城市一旦失守,意味着邪魔即将打到金鹰国的王都。
兰斯明白了巴切洛的良苦用心,他自以为训练出了一批优秀的间谍,可艰巨的任务检验出了他们惨不忍睹的实力。
只是昏睡了半天,这群蠢货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失去了山妖不仅意味着他们失去了通讯渠道,还意味着隐藏在金鹰国的二十一名间谍全都有暴露的风险。
兰斯想要立刻离开青雀城,可城门已经关闭了,难民们在吃了一顿饱饭之后,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他们要守住这座城市,等待青雀城的领主回来。
“战士们都去打仗了,你们还想逃走吗?”一名看守城门的民兵把兰斯推了一个趔趄,“我们是金鹰帝国的子民,这里有粮食和武器,我们要为勇敢的战士守住家园。”
难民的血性值得赞扬,但对兰斯来说,这样的场面屡见不鲜,领主留下一部分武器和粮食,把难民引到城中,等到敌人来到城下,这里就会发生一场战斗。
这场战斗不会有任何悬念,这些难民会遭到邪魔的血洗,重要的是青雀城确实发生过一场战斗,而这场战斗将成为青雀领主的救命绳。
战败和弃城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按照金鹰律法,战败的领主会被降低爵位甚至贬为庶人,但弃城而逃的领主会被直接处死。
青雀领主不会高估难民的意志力,也不会留下太多食物,他既然把城市留给了难民,也就证明敌人离这里不远,很大概率会在今夜攻城。
兰斯不想死,而且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在邪魔到来之前,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离开这座城市。
除了兰斯之外,还有三名间谍进入了青雀城,其中一名间谍身上藏着五十个金币,以备不时之需。
“昨天我被几个无赖堵在了角落里,他们搜了我的身,却没有找到这些金币,你猜猜看,我把金币藏在了哪里?”
看着那名间谍还有心情炫耀,兰斯眨了眨眼睛,问道:“你是比尔训练出来的,对么?”
间谍激动的笑道:“是的,他把所有技巧全都传授给了我!”
“我知道你把金币藏在了什么地方,现在立刻把它拿出来!”
凭着间谍们的身手,干掉城门的几个民兵并不是难事,但兰斯不想弄出太多风波,低调行事是间谍的生存法则。
他先数出了十个金币给了守门的民兵,结果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看来你是个有钱人!”民兵冷笑道,“失去了青雀城,我们将失去一切,你以为金币还有用处吗?”
“对你来说可能没什么用处,可别忘了你还有妻子和孩子。”
“我的妻子被邪魔杀了,我的孩子也饿死了!”
貌似选错了贿赂的对象,但兰斯没有放弃。
“你还会有新的妻子,她还会为你生下孩子,等战争结束后,你还需要一个家。”
“别说那些没用的……”
兰斯又数出了十个金币,民兵有些动摇了。
“我知道你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拿上吧,金鹰人必将战胜邪魔,你也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我们一定能战胜邪魔,我们必须要战斗……”
兰斯又数出了十个金币,民兵的眼睛在放光,金币能让人失去理智,虽然明知这东西不当饭吃,但这份诱惑让人无法抗拒。
“城里有那么多人,就算少了我们几个也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