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不仅伤势痊愈,全身的沉珂也尽数散去,现在,你的实力只怕要比从前强上几分。”
“谢谢。”
野激动道谢,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朗,谢谢你。”
“野哥哥!”
博和爀,还有慕容璃吓得惊呼出声,连忙拉着他瞧,结果发现,对方的背脊之上的伤口,与之前那些陈旧伤疤,都已消失不见,三人大呼神奇,纷纷一脸崇拜地看着秦朗。
“秦大哥,你好厉害!”
“朗朗哥哥,比部落的大巫还要厉害。”
“还行。”
秦朗故作淡定地朝他们扬扬下巴,随即朝慕容璃招手,软着嗓音唤他,“小兔子过来吧!我先帮你把伤疤去了。”
慕容璃脸上一红,伸手揪了下垂在脸侧的耳朵,随即乖巧地走到他面前,埋着脑袋不说话。
秦朗憋住笑,抬手搭在他肩头,不过几息,就将其肩上的伤疤尽数去除,那对毛茸茸的兔耳朵,也随之褪去,变成了两只粉白的人类耳朵。
这人变得更好看了。
秦朗低头看着小亚兽,搭在对方肩头的手,不自觉紧了紧,慕容璃瑟缩了下,抬眼瞅着他,脸上再次飞红晕。
饱满光洁的额头上,零星散落着几缕碎发,调皮地随风拂过小扇一样的睫毛。
小亚兽面净无瑕,修眉巧鼻,眼睛褪去赤红,变得又黑又亮,像两颗被精心打磨过的宝石,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漂亮!
秦朗在脑海中搜罗半天,只找出那么两个字来形容对方的美好。
“秦大哥……”
“小兔子”的呼唤,凭空在秦朗响起,他尴尬的连忙收回思绪,眼瞅着对方憨笑。
“啊?”
慕容璃被看得脸颊发热,有些不自在地抿着嘴问,“好,好了吗?”
“好,好了。”
秦朗暗骂自己臭不要脸,连忙放下搭在对方肩上的手,随即强装镇定地转头看向并排坐在马车上,睁着同款大眼望着他俩的三个家伙,死死压在心中异样,面无表情道。
“既然野已经痊愈,那我们就在此休息一晚,等明天继续赶路,争取早日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
到时候,我们一边打猎,一边想办法收集种子,然后开垦农田种庄稼,修建属于自己房屋。
如此,我们就能自给自足,就算到了寒季,也不用再担心找不到食物吃而被饿死。”
“嗯!”
慕容璃激动地点头附和,他早就过够茹毛饮血的日子,要是能过回秦朗说的那种生活,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只是,博和野,爀两兄弟,却是一脸疑惑,都不太明白,秦朗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们要种什么?房屋又是什么?”
“种粮食,种蔬菜瓜果。”
秦朗笑着解释,“只要我们能找到种子,并将其成功种活。
以后就算打不到猎物,我们也可以种出来的东西,做成美味的食物,用来填饱肚子。
至于房屋,和兽皮帐篷的作用一样,都是给人住的,只不过房子的实用性更高,也更结实。”
“朗哥哥,你知道的真多。”
小亚兽歪着脑袋,一脸崇拜地问他,“你是兽神对吧?”
秦朗轻笑,开口逗他,“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