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高兴的同时,我不得不慎重起来,钱多是好,但是总得有命拿吧!
我并不是那种容易被一时的鬼迷心窍冲昏了头脑的人。
接受了任务之后,我立刻开始着手让他说起这个鬼的事情。了解的更加全面,我才更加的有把握。
而关于我们要灭的那只鬼,我就先把她起名叫花瓶吧。
之所以这样给她起名字是有原因的。
听张天一说,这次找他前来的人是本地屈指可数比较有名的一个地产商。
而往前几年来算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工地上做建筑的工人,之所能够走到今天的这一步,跟我们要捉的花瓶是有必要的联系的。
这是一个比较老套的故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地产商叫做王庚山,也就是我老板的朋友,说是朋友其实也就是合作关系。
事情发生距离现在有很久的一段时间了,那个年头还斗比较穷。
他家统共生了两个女孩一个男丁,那个儿子也正是在这个最小的女儿出生之后才诞生的。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懂,男孩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在那个年代传宗接单是最重要的事情。
而爸妈把我扔给姥姥的时候,也无非就是因为我,家里没有了能够延续香火的根。
但是家里的资金并不足以供养三个孩子,所以夫妇俩便有了丢掉小女儿的心思。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让人咬牙切齿,偏偏有感觉到无可奈何的行为,很多时候我们痛恨这样的人,但是当我们面临这种选择的时候,内心中却是无尽的悲哀。
毕竟,人生有时候真的没有选择。
所以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心中很不是滋味,不知道是该痛骂王庚山,还是该对他们报以同情,又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仔细想想,其实这又何尝不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毕竟那个时候,他们别无选择,相信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走到了绝路,绝对不会扔掉自己的人性,没有人天生喜欢做坏事,更不要说他们之间是亲情的关系。
要知道大女儿跟他们两口子生活的时间长感情又深,小儿子更是这个家里面最宝贝的。
不用想,小女儿就是家中的鸡肋,虽然不管是在那个年代或者是这个年代,将子女遗弃都是犯法的事情。
但,上高皇帝远,而这里又是农村,荒山野岭有不少,所以当天晚上这两口子就用破烂布条包裹着年龄只有一周岁的小女儿悄悄的攀上了一座荒芜已久的山。
听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的遭遇,比起她来说,我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姥姥还算是幸福的了。所以故事虽然还没有听完,我对于这个小女孩已经生出了一丝丝的怜悯。
这里的山,已经荒废了很长一段时间。
早些年的识货,因为闹鬼的传闻,所以,到了晚上几乎人迹罕至,没有什么人会来。
而他们两口子也正是相中了这一点。
夜色已经完全的吞噬掉了天空,他们二人更加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是觉得身体乏累,喉干舌燥的。
估摸着,已经走出自己的村子有一段的距离了。
夜间的风,冷飕飕的,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发出细小的动静,一些偶尔胡乱窜的萤火更是让人觉得脊背发凉。
“阿碧,咱们就把孩子丢在这里吧,然后早些回去,省得到时候天亮了让人发现起了疑心。”
王庚山一丁点都没有把女儿丢掉的愧疚。
好像是丢掉了一个大包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