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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笔墨字迹来看,也不是一次写完的,而是好像走到哪,写到哪,停一停,然后过了段时间,又看到什么,又继续写。
有一些事,是乐阳熟悉的。
毕竟她不是真正的从小出生在皇城、只逛过京城的公主,她来自民间,所以对于那些民间的见闻,甚感熟悉。
有一些事,也是乐阳不熟悉的,那些异域的人和事,那些没见过的山川大河,那些路边无名的野花,那些中原没见过的水果吃食,甚至行军途中的军旅生活。
沈廷文笔很好,用遒劲有力的笔触,却写成温润克制的小字,娓娓道来、细致有趣。
乐阳一页页的看,看完一遍,又从第一页开头,细细再看了一遍。
不知不觉,天已经暮色初上,立春点起灯火,乐阳才恍然回神。
“公主,要是回信的话,我就去系上帕子寻小耿来!”立春眨眨眼睛看她。
乐阳犹豫了,白皙的手指轻轻触摸着信纸,良久,终于缓慢地摇了摇头:“不了,他还有公事。”
立春眼神里透露着不解。
这封信这样厚,公主却看了很多遍,看起来表情明显很欢喜、也很看重这封信。
沈小公爷匆匆行军途中,千里迢迢,不惜动用了秘密的通信渠道,可见这封信也很重要。
可是为什么不回信呢?
但她的好处就在于,只要是公主做出的决定,她即便不明白,却从来没有疑问。
乐阳把信仔细折好,放回信封,递给立春:“放进那个红匣子吧。”那个红色小匣子,平时放在寝宫乐阳的床头,平时放些她最紧要最贴身的小东西。
立春立刻明白了,放在枕边,大约公主临睡前,还要再看一遍吧。
放下那些乱七八糟神思飘忽的情绪,乐阳还是集中精力想眼下的事。
乐阳又交代立春:“今儿下午她们打的那些络子,挑几个好一点,再有,明天去御膳房,寻几样稀奇少见的果子,都给我装好了,明儿我要带去二哥宫宴当个礼物。”
想起一事,又补了一句:“对了,御膳房,就去,找那个姓金的吧。”
既然话说出去了,就要找机会圆一圆,找补一下。让金氏知道确有其事。
立春一一答应着。
天晚了,服侍乐阳喝了一口粥,又在灯下看了会儿书。
有一说一,这是乐阳最满意之处了,就是宫中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书,其中不乏珍贵的孤本古籍。
以前这些书,都在乐阳宫的书架上蒙尘吃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