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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原先的设定,最好是能够接触到这批马贼的带头人,若是能够降服便降服,若是不行,就大开杀戒。
可惜,他进入山谷好几日,却是连这座寨子的主人也没见到。
那人见宫锦这法子,眼前一亮,立即也效仿了起来。
“寨主的主屋离这里远,平日里不是骑马打猎,就是与同伙们切磋武艺。”
宫锦又点了点,“大概时辰。”
为防止外面的人怀疑,宫锦还干咳了两声,道,“来,以茶代酒,喝完后,一笑泯恩仇。”
这豪爽的风格倒是越发让人喜欢了,尤其是一直在附近监视宫锦的人。
“苏公子大人有大量,小弟真心佩服了。”
两个人互相碰杯,一个早上就在两个人不住的斟茶倒水中度过了。桌子上的字迹却是换了一遍又一遍。
宫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想着阻拦这群匪徒打官粮主意的唯一法子就是——擒贼先擒王。
按照那位小弟提供的时辰,宫锦拄着拐杖,早早的来到了训练场地,找了一处隐秘的地方窝着,静等那群匪徒出现。
“来,你们几个再陪着老子打两场,今日若是还输,可是要光屁股溜溜鸟儿,在场上跑上十圈。”
话语虽粗鄙,声线却意外地好听。宫锦仔细一瞧,就看到一女子拎着双刀,快步的朝着场地的中央走去,跟随在他身后的是一群大老爷们,在这个寒冷的清晨,赤着膀,下身也仅仅是半截的裤子。
宫锦的第一个想法,土匪之所以抢劫,大抵都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吧,看他们穿着就知晓了。
第二个想法,这一寨子的主人却是不在,可惜了。
不过保持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宫锦仔细的将这一帮子人都打量了一遍,待他们差不多结尾的时候,抱着遗憾的心情准备离开。
不知是不是站久了,一个不擦,宫锦的拐杖蹭着地面划出了一道痕迹,险些摔倒。不过这点个声音却足够让一些人警觉了。
“这瘸子是打哪来的?”那女子长相甜美,可说出来的话和她的脸蛋全然不符。
宫锦一脑门的全是她刚才那句话中的两个字“瘸子”。他气的鼻子都歪了,他是腿受伤,不是瘸了。他打算收回之前对这个女人的全部赞美,匪徒就是匪徒,即使是个女人,也是与那些大家闺秀是没法子相比的。
“回寨主,之前老毛子有提及过一位借住在我们谷里的小兄弟,大概——看眼前这位长得眉清目秀的,大概就是了吧。”
那女子也是以赤果果的目光将宫锦从上到下,从下又到上的打量了一番,嘴里啧啧了两声,“什么都好,就是瘸了腿,可惜啊。”
宫锦正打算反驳上两句,刚想说的话还在脑海中酝酿,一道闪光现,刚才那位五大三粗的兄弟的称呼直接贯穿了他的大脑。
“寨主?”
眼前这个甜美如花,嘴巴恶毒的女人居然是这土匪窝里的主人?
饶是宫锦如此好的休养,都忍不住想指天爆粗口,泥煤,这群个傻子,呆在土匪窝里这么久了,居然没有一个人来告诉他这个寨的主人是个女人。
之前想不明白的事儿,如今都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