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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可以这么下头。
要大大方方的,追人看态度的时候不勇敢,还指望什么时候勇敢?!
简彧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半天的气,终于,再次伸出手。
结果,还没等他主动碰到,丁溪忽地主动向后伸手,将他的手一把握住。
手心碰着手心,温暖干爽。
一颗心忽悠一下。
嗯?
这故事发展好像跟他想的不一样。
他还没试探呢?
怎么变成溪溪主动了?
“我记得你怕黑。”丁溪侧过身,声音轻轻柔柔,“你拉着我吧,文化长廊晚上没灯,我带你过去。”
“好。”简彧心里这个美啊,美死了。
狗爪子握在溪溪的手上就不松开,哪里还记得自己怕什么黑,他恨不得文化长廊有几千米长,这样他就可以一直手握着手跟溪溪一起散步。
晚上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简彧瞪着眼睛想刚才的事。
已知,肢体接触的本能反应不会骗人,人对于喜欢的对象是不排斥的。
且,溪溪不排斥他的接触。
那么,推导出结论,溪溪喜欢他。
这想法一冒出来,简彧睡意全无。
他翻了个身,啧了声。
以前他光顾着和丁溪亲近,一股脑的表达自己的喜欢够了。
在他朴素的恋爱观念里面,没有什么欲擒故纵的套路,简彧就觉得,既然自己喜欢,那就要把所有最好的都给暗恋对象,要让他天天开心。
他并不图丁溪的回报,哪怕溪溪不喜欢他,也不妨碍他对溪溪好。
但现在,他突然有了个很不要脸的想法。
溪溪会不会,可能,大概,也许,差不多,有小小的概率,也喜欢他?
啧啧啧。
咿呀呀呀呀。
简彧用被子蒙着脸,盖住自己发红的耳根,又翻了个身。
这个念头想想就美。
溪溪不排除他的接触,溪溪也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