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原版本《七里香》的前奏,是有十一种乐器参与的,要比王子欢用电子琴弹出来的还要动听很多。
就这样,坐在电子琴前的王子欢,微微靠近一旁的麦克风,在一众惊艳的目光中开唱了。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
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附近的围观群众们,听到这一段主歌,脑海中自动生成了一副画面。
夏天的午后,一个男人坐在阴凉的屋子里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手中的笔上下转个不停,他似乎思索了很久才终于有了想法,缓慢的在那张纸条上写下了几行字。
这歌词不仅瞬间营造出代入感,还有一种诗情画意的表达,简直跟前奏一样让人惊艳。
但对于在场学音乐的学生们来说,更让他们震惊的是面前这位跟他们差不多大的学生,能创作出来这种词曲双绝的原唱歌。
人比人,气死人啊。
“天了噜,居然遇到神秘大神了?”,又有不少人被这段歌词吸引过来。
只是他们细听之下,却感觉有点奇怪,这个戴着墨镜的帅哥,音色莫名的有种熟悉感。
角落里的李婉欣看着认真唱歌的王子欢,有些入迷。
她想起自己从小学升入初中时,这个小自己三岁的弟弟在那个暑假里天天跟在她屁股后,粘人的不行。
并在她去初中开学的前一天,哭着鼻子大喊“姐姐不要离开我”。
彼时个子还比王子欢高的李婉欣,笑着摸了摸他的狗头,道:“放心,姐姐会经常回来看阿欢的,再说周末我都会在家呀。”
结果这个跟屁虫擦干眼泪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递给了她,“欣欣姐,这是我写给你的,你回家再看。”
小时候,学生间都很流行写那种私密的小纸条,上面写的都不是那么私密的事,总是搞得神神秘秘的,仿佛里面有天大的秘密。
李婉欣至今还记得那天,是王子欢第一次脸红,羞涩的像个女孩子。
当她遵守约定回到家才打开那张纸条时,能看到原本上面写了不少字,却全都被划掉了,最后只剩下歪歪扭扭的两行。
“欣欣姐,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
“长大后,我就娶你当老婆好不好。”
这两句话,她一字不差的记到了今天。
童言虽无忌,却也最真心。
这也是她为什么在离别奉阳之际,幼稚的写出那封“我的心脏为之跳动之人敬启”的信。
();() 王子欢继续用歌声描绘着诗意的画面。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想了解
初恋的香味,就这样被我们寻回
那温暖的阳光,像刚摘的鲜艳草莓
你说你舍不得吃掉这一种感觉】”
猫,爱吃鱼,那感觉仿佛就是上天注定的天性。
李婉欣喜欢王子欢,好像也是上天注定一般。
两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太过轰轰烈烈的事情,但就是喜欢上了,并爱的不可自拔。
艳红的草莓,心形模样,酸中带甜,多汁美味。
一段好的感情,会有两个人各自独立的部分,也有相互舍不得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