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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半点不恭维。
大个子扛了小地瓜,小地瓜又抱着小猪仔。然后再加一头几百斤的大野猪,就是条好汉,也怪吃力的。
可他还伤着,却硬是靠着两条腿,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才倒下,这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八成是个当兵的。”朱长富早在给人脱衣验伤时,就查看过了。
那人肩宽背厚,肌肉紧实。两手虎口处有长期使用兵刃磨出来的老茧,身上更是不知多少次刀枪留下的新老伤疤,只不知这是个退伍的,还是出门办事的。
据地瓜交待,这个好妖怪,啊不,叔叔救下他时,正被一群人追杀,也不知是得罪了哪路神仙,惹下什么祸事。
不过担心归担心,百姓们还是很讲情义。
比起那人身上的伤,再看看小地瓜身上轻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皮肉伤,就知这大个子是有认真在保护他们孩子的。
知恩就要报。
所以就算明知有风险,他们还是一定要救下这个男人。
只是,
报人恩也就算了,报猪恩算是怎么回事?
叶秋无力再讲什么道理,只指着搁在炕头地上的猪筐道,“要么我,要么它,你选一个吧。”
开什么玩笑!
就是亲生儿子,在乱拉乱撒的年纪,她也是有点嫌弃的。但小孩总还可以把屎把尿,猪能吗?谁能谁牵去!
小地瓜无法了,只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的生死之交被送走。
不过叶秋倒也不是狠心之人,瞧瞧外面确实天寒地冻,小猪仔那身粉嫩薄皮给风儿一吹,顿时打起了哆嗦。她想想把隔壁门推开了,给大个子的炕下添了把火,才把小猪仔放下。
小猪仔倒是不挑,有火有屋子,它就安逸了,还讨好的冲叶秋哼哼两声,想蹭蹭她。
有眼力。
知道这家谁是老大就好,叶秋避开小猪蹭她的脑袋,瞧炕上那人睡得安稳,她也回去睡了。
折腾了两天,这会子给她个枕头,她都得立即睡着。
可才躺进被窝里,急于立功表现,结束冷落期的小地瓜又想起一事,赶紧汇报,“娘,叔叔是上回吃我包子的叔叔呢,就是砸牌牌的那个。”
叶秋才闭上的眼睛,又瞬间睁开了,“你肯定?”
小地瓜趴她身边,大眼睛一派惊奇,“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
好吧,叶秋不得不承认,儿子的记性比她强多了。
举例来说,她是路痴,上辈子是,这辈子还是。就是在仙人村住了三年,有时换个方位,她都有些摸不着家门。
可儿子不过跟她出了一次门,却能在丢到吴家沟,打听到回仙人村的大路后,就一路准确无误的指明方向,带着大个子找回了自己家。
所以儿子说大个子是包子叔叔,那就是吧。
这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