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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朱方氏会意的一路指下去,众人也就眼睁睁的看着。
原本油腻难切的野猪肉,在那大个子的手下,竟是变得跟豆腐一样听话。直如吹枯拉朽般,瞬间化为一堆堆骨头和肉。
朱方氏眼中暗含赞叹,觉得可以收手了。
可叶秋赶了上来,伸出一根白皙纤秀的食指,在猪颈背那儿虚指了指,还略带讨好的笑了笑。
善变又爱乱眨眼的女人。
大个子皱眉在心底默默记下一笔,可到底还是按她手指的方向,割了一条梅头肉下来。
果断的再出指,又出指。
五花肉,排骨,大腿骨,全弄下来了。
村里人就是看着,也没有半点意见。且不说猪本就是人家的,当然要由着她先挑,叶秋挑的不是瘦肉就是骨头,属于做菜精细,但穷人不爱的。所以看她拿走这些,大家还觉得挺好,嘿嘿,留下更多大肥肉,他们可以多分点了。
只在叶秋转身之时,男人不知突然想起什么,果断一刀斩下猪尾巴,也扔了进去。
这倒是让村里人心疼了。
猪尾巴可是好东西呀,能治小孩遗尿,还能益骨髓补腰力。是男人,都懂的。
叶家丫头一看就是不会过日子的,还是这大个子会吃。
不知道被乡亲们暗中鄙夷的叶秋,对那饭桶微撇了撇嘴,提着肉篮走了。
没良心的女人。大个子眸光沉了沉,又对着那纤秀的背影贴上一个标签。
瞧瞧,这才刚替她办完事,就翻脸不认人了。要不是瞧她早上那锅猪肝疙瘩汤煮得还不错,他才懒得搭理她。
扔刀正想离开,可朱方氏却把他叫住,“你等等!”
这么好的劳动力,不利用利用实在太可惜了。
原本她还担心肉分得不均,末了要给叶秋招骂,如今却是不必担心了。指挥着大个子,把猪肉分成更加精细的小块,然后一份份搭配着骨头什么的,分赠众人。
等到村中二十几户人家都高高兴兴,领了一份有肥有瘦有骨头的肉回去,甚至朱德贵都找人换好了猪蹄,大高个也终于可以扔下菜刀,清静一会儿了。
看看他切完这么大一只猪,都没沾到多少油的手,朱方氏心中越发赞叹。就是瞧着大个子的债主面孔,依旧生出几分欢喜。
“辛苦你啦。要不要到那边坐坐,晒晒太阳?总比闷在屋里强。”
瞧着老人家目光所指的那片山坡上,正牵着脖上套绳的小野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地瓜,大个子的眉头不觉皱了皱。
他是出来找清静的,不是想赶走了一群苍蝇,又得给人看孩子的。
可转头看看,老两口明显要收拾分肉弄脏的案板院子了,他要回屋坐着也委实不大好,可要让他去帮忙——
男子汉大丈夫,是该干家务的吗?
大个子脑子里莫名又闪出一句话,然后目光微闪了闪,微嗯了一声,转身往山坡上走了。
不过是一个孩子,不听话就打他屁股!
看他答应了,朱方氏还远远的喊了一声,“地瓜,我们都在忙。你好好的跟着叔叔,要听话,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