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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人聪敏机变,文字又好。出发没多久,就给李志要到了身边,做了个幕僚,帮着处理一些繁杂琐碎的事务,这回真是名副其实的狗头军师了。
李志抬头看看,但见满天星斗,实在是不能再赶路了。别说步军,就是骑着马的自己,肚子也早饿得咕咕叫了。
“传令下去,三军加紧速度,到了地方就扎营休息,埋锅造饭。”
“是!”蒋孝才将这道命令传达下去,可是让众兵丁们精神为之一振,虽然都已经疲惫不堪,但听说马上可以休息了,无不鼓足干劲,加快步伐。
行军途中,可没法让伙头营集中为所有的士兵准备饭菜,必须把他们分散下去,服务各个营队。
潘云豹,现在也是负责一营伙食的小头领了。因他功夫好,和李志也熟,风九如特意就把他分到了中军营,中军营的伙食历来比其他营房稍好一些,但也仅限于米饭分量足一点,多给几个红薯玉米而已。
至于胡浩然,当仁不让地冲到了前锋营。和老冤家祝心远在那儿会师了,不过私怨归私怨,大家各司其职,相处倒也没什么太大问题。
其实祝心远还是挺感激他们的,上次回家,听妹妹说起遇袭之事,把祝心远可气得不轻,要不是胡惜容临时想到了她,张蜻蜓带人追了上去,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他跟潘云豹已经道过谢了,也几次三番想跟胡浩然修好,只是一来有军务在身,二来胡浩然心中仍有芥蒂,对他爱理不理,于是只得暂且搁下。不过祝心远却是想着,说什么都是虚的,不如等到日后在战场上对阵杀敌,自己看有没有机会能够跟他并肩杀敌,再冰释前嫌了。
抢先一步,赶到地方,潘云豹熟练地安排着手下士兵生火搭灶,淘米煮饭。
蒋孝才觑空偷偷摸摸跑过来,从箩筐里偷一个小红薯,随便在水里洗两下就塞到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大口下去,“他祖母的,快饿死老子了!”
“还不到后头生火去?”在军中多日,潘云豹不知不觉也学得粗鲁不少,不客气地照他屁股就踹了一脚。
蒋孝才得了便宜也不吭声,三口两口就把红薯塞到嘴里,到火灶前帮忙了,从前在新兵营里都是做惯的,三两下就把火生得旺旺得,把大锅架上,一只锅煮饭,一只锅里摆满洗干净的红薯玉米,加清水煮。等着米饭熟了,红薯玉米汤也就熟了,除了吃东西,多少还能分到一口热汤喝。
至于配菜,不过是在腌菜木桶里夹一筷子酸豆角酸萝卜什么的,就这还是有定额的,不是想吃就吃得到的。
至于肉食,也只有腌的咸肉一种,要是路上运气好,能征到一些青菜,晚上就能切些煮锅肉汤,这就算是非常好了。
潘云豹正在这儿忙活着,李志身边的侍卫跑了来,拎着只肥兔子,满脸的不情愿,“这是刚才在路上抓到的,殿下说,让你们加在汤里,给大伙儿分了。”
这可是好东西,怪不得这侍卫不情愿,都多少天没正经沾点荦腥了,好容易抓着只兔子,想给殿下补一补,却偏要跟人分了。这样大锅放一只下去,连根兔子毛都捞不着了。
潘云豹想了想,把兔子洗剥干净,却是不斩,整只抹了盐拿绳系着扔进汤里,等煮得差不多了,将兔子腿撕下一只打了一碗汤,这才让那侍卫喜笑颜开地捧着去了,“潘二,可真有你的,谢啦!”
剩下的兔子肉,潘云豹拿刀全都削成一丝一缕,连骨头一起斩碎,重扔进汤里,这下再一搅和,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蒋孝才在一旁咽着口水,眼巴巴地看了半天,却也不得不承认,潘云豹这么分,其实是最公平的。
星光下,等着吃饱喝足了,四肢摊开地躺在清粼粼的河岸边,听着水声哗啦啦流淌,享受着一日里难得的片刻宁静。
“妈的。”蒋孝才终于有力气来抒发下心中的郁闷了,“等老子打完仗,要坐在馆子里大吃三天三夜,捡最贵的吃,吃老头子的,让他出钱。”
潘云豹没他那么宏伟的目标,他更加的实际,脱下鞋子,在清凉的河水里洗洗干净,从衣襟取出别在那儿的绣花针,就着微弱的星光,要挑脚上的水泡。
蒋孝才摇亮了自带的火折子,替他照着,“你媳妇也想得太周到了,连针线都给你备着。”
潘云豹并没有接话,见他亮了火,便举针过去烤了烤,然后专心致志把脚上水泡刺破,把里头的水挤出来,这样明儿走路,泡就不会被打破,磨得生疼。过几天,等这块旧皮脱落,里头的新皮也会长好。
这还是出门之前的那天晚上,张蜻蜓教他的,原先潘云豹还没什么放在心上,等出门的第一天,他自己脚上生平第一次打出水泡,才知道媳妇的话,是多么的可靠。
自己弄完了,把针递给蒋孝才,“你也快点弄下吧,要不明天有你受的。”
“我怎么觉得你现在跟潘叔越来越像了?惜字如金。”蒋孝才一面嘟囔着,一面仍是接了针,在火折子上烤烤,把火递给他,挑自己脚上的泡。
潘云豹没有接他的话,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边关的一路上,老爹还好,不时还能传出些动静,又在哪儿和西戎干了一仗,证明他老人家活得还挺康泰。可是潘云龙一直没有消息,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完全听不到动静。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为,他带的那支先锋军,已经全军覆没了,恐怕连尸骨也找不到。
只是小豹子一直不肯相信,若是哥哥真的遇难了,西戎人为什么不拿出他的头颅来大肆炫耀?既然死不见尸,他就不信哥哥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