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吧,”程邺问柱子上捆起来的狼妖,“那簪子是凡间之物,不是贡品,不是随葬品,你哪儿来的。”
被审讯者弹了弹灰色的狼耳朵,情绪已经平静很多,“捡的。”
这个妖魂,生前已有九百年修为,在酆都少说待了十年了,城防营一直想要招他做个鬼将。
但他并不愿意,理由是不爱穿他们的统一制服——更确切的是他不想穿鞋子。
不仅如此,他还很不安分,一直想要重返人间,之前想尽办法都没找到机会,这次可好,差点凭借这人间的信物成功回去。
程邺跟他平平静静说话,其实已经把他打得好一阵子都不能有大动作了。
没办法,这狼一根筋,心里有自己的主意,轻易不会改变。
狼妖长相是桀骜不驯的凶狠,偏又很俊,薄薄的唇微向下撇,尾巴和耳朵收不回去。
他看着总有些不高兴,但其实只是脸臭。
“你出去一趟,受伤变弱了,”狼妖旧事重提,“之前你不需要一炷香就能把我打趴下,也不需要带其他鬼将助阵。”
程邺奉承他,“你本来就很厉害,我修炼很多年了才能和你打个平手。”
狼妖哼了一声,“那我也不和你共事。”
真是,比程邺还犟的鬼出现了。
程邺又问他哪里捡来的簪子。
狼妖说,“一只小狼在丧喜街丢的,她的耳朵都收不回去,但是修为看着很高了,身上有仙气。”
有仙气的,小狼?
程邺想了一下,说:“你看错了,那不是小狼。”
那是梳着双螺髻的小枇杷。
狼妖自己顶着一双大耳朵,就觉得别人脑袋上也是兽耳。
他无所谓自己错没错,“那怪你们这里太黑了,我只看见她顶着一双耳朵,她太瘦小了,看着没吃过饱饭。”
程邺没搭这句话,他按照律法安排了狼妖的去处:“去走一趟刀山,然后安分等召审,别再想着回人间了。”
狼妖凶狠又无奈地呲牙。
从审讯室出来,遇见宋昇和周梁一起过来,他停下了。
周梁的妻子好像是个蝴蝶小仙。
果然,周梁是来认罪的,“是我的疏忽。”
这不是疏忽,程邺说:“你是明知故犯。”
周梁羞愧地低着头,明明身材高大无比,却被程邺训得声若蚊蝇:“请您责罚。”
都是一起看守鬼哭野的兄弟,哪有什么责罚不责罚的?
宋昇打着圆场:“哈哈,也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按照冥典律法,你去滚个油锅意思一下就行了。”
“……”程邺没反对,看起来是默许的。
周梁更愧疚了,他喊:“将军,还请……”
“去一趟裂魂地狱吧,”程邺终于开口,他把蝴蝶簪子举起来,“这个就不能还给你了,以后送媳妇礼物小心着点,别再从人间带首饰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