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一个声音传来。我顿时像被几千吨火山岩吞没了一般。
"你可终于醒了。"
我从来没想过她的声音这么好听,虽然我曾经用修改器让她三年之间录了二十几张唱片――方若琦。
这可真是有史以来最恶俗的同人作品。
我,一个没什么理想没什么抱负没什么追求的普通大四女生,在不断地被投简历-默拒-投简历-默拒的模式折腾得死去活来之后,居然可以站在我心目中同样没什么抱负没什么追求但是却可以在草坪边上唱唱歌就拿到offer的若琦同志面前。(ps:并且身后就是她的宝贝鸡)
当年,长得那么畸形的芬芬同学就是在这样的场合被方同志发掘的。
但是,已经对面试身经百战的我突然意识到很关键的两点:
1我并没有一个叫做林立翔的大哥。
2芬芬并没有压死一只叫NP的鸡。
"要不我再睡一会吧。"我精神错乱的时候嘴巴替我口不择言了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艾瞳,长沙人,你们不会是湖南卫视派来的什么节目组吧?我那里可有熟人。"
"你会收到方小姐的正式起诉信。"方同志旁边的沉默男子言简意赅的告诉我。
"起诉?"
"NP鸡的抢救费,方小姐的精神损失费,还有你在医院的费用。"
"SHIT"
"对了,还有人格侮辱费。"
"你一个电脑人物还讲个头人格啊!"我又忘了薰的循循教导,几乎开骂。
就是这个时候,没错,就是这个时候,一个人的出现,让我开始反省自己。
也许我确实精神错乱了。
欧医生,那个让亿万花店收益匪浅的搞了半天只贡献了四张CG的超级替补的欧凯文走了进来。
"需要现在就办理出院手续吗?"
你可以直接送我去精神科吗?
我很想现在生吞了NP鸡,然后让禽流感直接带我去了。
至少我可以在死前看看爹娘。孩儿不孝,读到大四,一分钱没挣就去了。
"对了,我可以联系我家人。"我恍然大悟,然而一秒后就后悔了,因为欧凯文十分严肃的告诉我以下的话:
"小姐,你在三年前出事故以后,我们一直在设法找你的家人,很抱歉,看来你没有亲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