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吃西餐!”
宋雨裳的脸上红扑扑的,显得很激动,她的眼睛里面全部都是封景轩:“我都离开云城一段时间了,没有想到你竟然还记得我最喜欢吃什么,我本来以为你已经一定都不在乎我了,现在一想,我真的好怀恋以前和你一起吃饭的日子里,那时候我们多快乐啊。”
她絮絮叨地说着,就像两人以前的回忆有多么美好一般。
房门被关上之后,两人的声音也越来越远了,最后消失不见。
等外面彻底没有声音的时候,南夏才从桌子下面钻了出来。
刚才宋雨裳打翻东西的时候,有些油弄在了她的衣服上,你把她的衣服也弄脏了,她于是就好好整理了一番。
办公室可以说是一片狼藉,地面上落了很多东西,宋雨裳带来的餐盒全部都打翻在地。
这个时候肯定是不会有扫地阿姨过来的,封景轩既然知道她在这里,肯定会阻止阿姨过来。
今天的天气很热,要是时间久了,饭菜估计就馊了,到时候定然不堪入目。
想到这里,南夏干脆把办公室里面的地面稍微打理了一番,和她想的一样,她做完之后,都基本上是半个小时后的事情了,但是也根本就没有人进来。
她正准备离开,一支钢笔突然从桌面上掉了下来。
南夏弯下身去捡钢笔,却在看到钢笔上熟悉的花纹时,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这是她送给封景轩的钢笔。
大学的时候,在封景轩的生日的时候,她有一次就是挑了一支钢笔送给封景轩,但是她从来都没有看过封景轩用过。
有一次,她问过封景轩喜欢吗?封景轩却否认了,那一刻,南夏的心中充满了失望。
她一直以为封景轩早就把这支钢笔扔了,毕竟对于不喜欢的东西,谁也不可能一直保留着。
没想到,她居然再一次看到了。
她送给封景轩这支钢笔并不一般,虽然价格不是很高,但是是她亲手定制的,这上面的复古的花纹是她亲手设计,然后让人刻上去的。
还有笔盖后面还有封景轩的名字。
南夏把笔转到后面之后,果然用英文刻着封景轩的名字。
她的脸上忍不住有了笑容。
她是没有想到,封景轩原来还一直留着这些小物件。
看这支钢笔的样子,还非常新,一看就是保存得很好,不然也不会几年过去了,还能是这个样子。
她把钢笔放在了笔筒里面。
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电话突然就响了起来,是唐宁的。
“夏夏,我已经问清楚了。”
“我有一个朋友之前正好在封家工作,他就是封家的保镖,只是现在不干了,他告诉我,五年前,他们接到封家的吩咐,全部都要守在海边,日夜交替,绝对不能让其他人进来。”
“第一天的时候,就只有封家的保镖,但是第二天,封景轩就过来了,他虽然是生病了,可还是坐着轮椅来看过情况。”
“所以封景轩是知道这件事情,那些保镖也很有可能是他吩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