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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她还有那么多的朋友。她的一生就算结束了也算是完美的。
只有唯一的一个遗憾,就是没有斗倒王毅石,没有将真凶绳之以法。
江若雨不害怕。明天就是开庭公开审理的日子。她相信王潇,因为王潇告诉她,他一定接她回家过年。
※※※
2002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距离案发十七天,震惊一时的“实验中学教师情杀案”在滨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因为此案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舆论,所以法院在市委的压力下也极慎重的安排了资深优秀的老法官孙诚任审判长,一名中年法官和一名女法官出任副审。诉讼方人员状况相似,领衔者也是在滨江市出了名的检察官,年仅三十二岁的周如海。他是六名检察官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最有名的一个。
江若雨安静的坐在被告席上。双手放在膝盖,目光沉静的望着辩护席上西装笔挺却憔悴许多的王潇。在她的身后,旁听位座无虚席。爸妈从进了门就望着她泪眼朦胧。那书玉和于珊珊更是坐在一起担忧的望着她,心疼的掉眼泪。于修凡季子玉和林青面沉似水。夏鹏飞和张静枫则是期待的望着辩护席上的王潇。所有的亲戚朋友全部赶来,实验中学的教师也全员到场。就连王毅石和陈赢也在列。因为案子炒作较大,就连王潇的同行也由许多都赶来,就更不用提法院门口此时拥挤着的记者了。
审判长孙成宣布开庭,宣读了法庭纪律。公诉人周如海宣读起诉书,公布被告罪状。在审判长授权下,由公诉人周如海做公诉方首次陈述……
第473--474章唉呀妈呀,王潇你太帅了
(ps:关于本章刑事案件庭审的细节,动笔之前虽然查了刑事诉讼法等等等等的资料,但我懂的仍旧不多,跟真实情况有神马出入的请大家多包涵多指正(^o^))
江若雨红sè的羽绒服外套着刚才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套上的“黄马甲”,双手戴着“银镯子”,安静的坐在被告席内,两只手因为紧张而相互紧握,手心已经泌出细密的汗珠。现在她的心情,要比第一次试讲紧张一万倍。
虽说一再告诫自己要淡定。告诉自己她已经什么都看开了。她相信狐狸会搞定一切。但那是在没有来到法庭,没有融入这个环境的时候。
现在耳边充斥的是带着回音的低沉男声,正在陈述“她的”种种“恶行”,审判长低沉的声音要求辩护方陈述……
她已经尽力去压制自己的愤怒委屈的情绪了,但还是不能阻止自己的心理波动。她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啊。在看守所渡过的这十七天,客观的说已经够快了,但她仍旧是度日如年。
她吃不好,睡不好。每天都在胡思乱想,还要控制情绪免得伤到肚子里的孩子。这些她都可以忍耐。最受不了的就是她要和王潇分开。
结婚以后已经习惯了相拥而眠,习惯了枕边有他的温度。一个人呆在陌生房间的日子,数着铁窗屈指可数的栏杆。要她怎么平静的了?
她不敢去看旁听席上的父母和朋友,也收回了对辩护位上那个明显憔悴了许多但仍旧精神奕奕的男人思念的目光。她闭上眼睛深呼吸,才能压下自己想哭的冲动。仿佛积压已久的情绪,就要冲破一个“突破口”而释放出来了。
“请公诉方出示证据。”
审判长一句话,将江若雨的思绪拉回到现实。
凶器,指纹,现场照片等等一一被列出,周如海低沉的声音,结合着犯罪动机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解释陈述。被他一番讲解之后,江若雨杀人的事情基本就铁证如山了。旁听席上实验中学的老师们都在小声议论,李静呜咽出声:“我女儿不会杀人的,不会的。”
江宏伟赶忙让李静噤声,因为在进入法庭之前王潇已经嘱咐过他们,无论如何不要喧哗,不要违反法庭纪律,会给江若雨扣分的。
审判长看向王潇,“辩护方?”
王潇点了下头站起来,看了一眼江若雨之后,朗声说道:“审判长,公诉人。先,请允许我为我本次的辩护下一个定义。这起杀人案件是一起恶意的、人为的冤假案,真凶另有其人。被告是完全无罪的。”
王潇此言一出,法庭立刻传来一阵议论声。他这样说,就等于是放弃了罪轻减刑的辩护,全力争取无罪辩护。在众人看来,经过周如海的陈述和举证之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江若雨的目光看向王潇,她当然赞成他说的话。死缓辩护,是要承认犯罪事实而强调客观理由和态度的。她江若雨根本就没有做,她不会承认,王潇也不会允许她背这个黑锅。而她的家人朋友同样不允许。
王潇收回目光,自信的说道:“公诉方所出示的证据,其实恰恰可以证明被告是无辜的。先是凶器,也就是一号证物。是的。这把水果刀上确实有被告的指纹。但这就能证明被告杀人吗?请大家想一想,水果刀刀刃的锋利程度有限,而死者所中两刀,有一刀正是刺入胸腔,经法医鉴定,这一刀对肋骨造成了一定的损伤。被告留在水果刀上的指纹特别浅,几乎到没有的程度,通过指纹来观察,当时被告握刀的姿势,应该是这样。”王潇说拿起一只钢笔,模拟了当时江若雨轻握水果刀的手势。
“我们都知道,要将一把并不锋利的刀刺入人体,并且伤到骨头,这需要很大的力量。这样一个几乎拿不住刀的手势,怎么可能杀人?”
江若雨脸上出现了一个笑容。旁听席上众人也都赞赏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