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走神,听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没多会儿的工夫,注意力就已经集中在庚师父课案上的那只陶瓷鱼碗上。
那东西是三年前我跟庚瑜一起凑钱送给庚师父的生日礼物,本来是一只巨型笔洗,可是后来庚瑜觉得养几只小金鱼在里面会更增添生活乐趣。
于是我们把笔洗变成了鱼碗,摆在庚师父的案头到还真是添了许多生趣。
庚师父对此也甚是满意,只是这给鱼换水的差事就自动的落在了我跟庚瑜的头上。
而我又是那么的懒,所以这项工程虽然是跟庚瑜一起承包,可实际操作起来却只是庚瑜一个人在做。
我对此……绝对没产生过半丝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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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曾经有过三个月的时间,庚师父带着庚瑜出远门走亲戚,那段日子这庚雅堂的养鱼工作便只能由我来做。
庚瑜临走时郑重其事的跟我说,这只鱼碗要每隔七天换一次水,必须要换,不然鱼会死掉。
可是我懒得根本就没有多余的脑细胞去记这种事,所以等他们走了之后,我就只能每隔七天换一次鱼了……
那一次他们回来,为了祭奠无数死在我手里的鱼,由庚师父挑头,发起了庚雅堂全民吃素运动。
我虽说不住在那里,但中午那一顿还是要吃的。
做为一颗肉丸子,我实在没有保持身材的觉悟,所以无肉不欢,所以对于吃素表现得十分抗拒。
但只凭我一人之力又改变不了什么,于是便开始撺掇庚瑜跟我一起造反。
我跟他讲:植物也是有生命的除非你把自己饿死,不然怎么的都得杀生。
庚瑜最开始对我的理念不甚理解,后来经过我一整天的循循善诱,终于明白了植物跟动物一样也是有生命的个体。
于是便跑去跟庚师父传达,于是第二天中午,我们的饭桌上就又有肉吃了。
这件事情说明了“狡辩”的重要性,也告诉了我们,对于自己需要的东西就要有锲而不舍的追逐精神!
我撑着没有睡在课堂上,总算是把上午的课给听完。
中午吃完饭,庚瑜拉我聊天。
对于我之前出府避难一事也不知道他是听谁说的,竟然拿出来挑我的理。
他说:
“小七你偏心眼!跟着落风去避难,就只知道往伏离那里跑。他跟我爹都是你师父,你为啥就不能上我们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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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跟他说:
“你的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两个原因!第一,你也说了我是出府避难的,那就说明很有可能就会有危险事件发生。伏离好歹是一剑客,关键时刻能保护我。而庚师父是个文人,总不能让他用笔杆子去打枪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