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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路任愈发坚定了自己逃跑的想法。

他之所以能抽中那根最长的签大概并不是因为运气好,主要是靠其他四个人撅了自己的,总之——他这个国王就是其他四个人谁也不服谁的结果,他们需要一个傀儡。

他没有以前的记忆。

两年前,他在一家酒馆的二楼醒来,脑子里空空如也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

捡到他的探险团队看他可怜,跟他大概讲了下这个世界的情况又给了他一身衣服和两个银币后就离开。

他用那两个银币买了十个粗面馍馍勉强活了十天后,毅然决定去工会门口碰碰运气。

他什么都不记得,不会魔法也不会剑术,所以只能做最低劣的脏活,好在看得上那样活计的人不多,倒也让他磕磕绊绊地活了下来。

半年后,他拿着千辛万苦攒到的五十个银币,跟镇上唯一的一家武器店买了一把据说只偶尔会有点问题的附魔剑后,毅然决然地准备加入探险队。

他在公会门口守了十天,没有一个队伍愿意要他,毕竟一个不会魔法武器也只有一把只偶尔亮一下的附魔剑的剑士,实在派不上什么用场。

守到第十五天,眼见最后一个馍馍也要吃完,他都准备好重拾老本行时,柏安雅出现了。

一头白发一身神圣洁白的魔法袍的他,在他们那个连中级魔法师都见不到一个的小镇上就如同黑暗中璀璨的大灯泡,瞬间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柏安雅在公会门口前环顾一圈后,选中了他。

路任已经不记得柏安雅当时是怎么主动上前对他发出邀请的,而他又是怎么答应柏安雅的邀请的,他就记得他当时心中就一个想法。

这个魔法师眼神不太好。

否则怎么就能在一堆经验老到的探险者里偏偏选中他这个啥啥都不会的?

后来路任就释然了,因为他发现柏安雅其实并不需要一个英勇强大的剑士,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替他挖兽核煮开水的仆人。

毕竟几个魔物经得起大型禁术当基础火球术扔?

卡其斯加入他们的时候,他还高兴过一段时间,他们队伍终于不再只有他一个废物。

后来他就发现他高兴得太早了。

就算他对魔法一窍不通,也大概知道治疗术应该砸不死高阶魔物,但一路下来卡其斯一边“哈哈哈”一边砸死的魔物都够堆成山那么高了。

另外两个人加入的时候,他就谨慎多了。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是对的。

回忆着以往的事间,路任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个足有两百多平奢侈至极的巨大宫殿。

地砖是矮人族从深山之中花了千年之久才挖出打磨好最适合作为魔法阵载物的玉石,墙砖是最为坚硬甚至能扛下禁忌魔法的巨人族产物,地毯和床幔则是妖精族的手笔……

第一次被带到这宫殿时他就偷偷发过誓,逃跑的时候绝对要撬一块地砖走。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普通的刀叉根本撬不动。

所以他已经退而求其次,决定逃跑的时候要尽可能多地把地毯、床幔这些能带走的都带走。

那也可以卖不少钱。

进门,路任小心翼翼地避开面前珍贵的手织地毯,哦不,是他未来的美好生活,向着屋内而去。

花了足足两分钟走到床边,他小心地脱去外衣,这才放任自己躺倒到床上。

抱着同样贵到他肉疼的被子打了两个滚后,他拱进被子中,按死边角,从空间戒指中把他这段时间得到的宝贝全部拿出来一字排开。

一对秘银制作的刀叉,一颗鱼人族眼泪制成的袖扣,以及他刚刚得到的精灵族的圣之水晶。

三样东西在漆黑的被子中闪闪发光,特别是那枚圣之水晶,路任恨不得抱着它亲上一口。

秘银就不说了,无论是制作魔法阵魔法物品还是武器都可以的高级材料,大陆最昂贵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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