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好歹也是前来通风报信的,打了野猪肉不能分给宋宣,分他两根排骨还是可以的。
宋宣领着一群人急匆匆地往山上去,大家一边担心野猪逃走,一边又害怕野猪没有离开糟蹋地里的庄稼。
他们脚下生风,恨不能立刻飞到玉米地那里去,甚至开始嫌宋宣走得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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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宣啊,你确定那野猪是往玉米地去的吗?”
杨大婶按捺不住内心的那一份迫切,忍不住向宋宣求证起来。
宋宣一脸认真地说道:“千真万确,就在那边的玉米地里,动静闹得很大!”
“你们过去一眼便能瞧见,实在不好意思,都怪我这身子骨不争气,拖累了大伙赶路的步伐。”
“要不这样,你们先赶过去看看情况,我稍微歇息片刻,随后就会追上大家伙儿的。”
野猪浑身上下光溜溜的,而那两个人也是这般模样。
要说他们像极了那些放荡不羁的野猪,那可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
王大婶不禁皱起眉头,满脸嫌弃地瞅了瞅宋宣那副孱弱不堪的身躯,嘴里嘟囔着:“行啦行啦,那咱们就先走一步。”
“要是你叔叔他们追上来,记得跟他们说一下我们去打野猪了。”
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领着其他人快步离去。
宋宣站在原地,目送着众人渐行渐远。
现在过去会看见不穿衣服的丑东西,宋宣不想恶心到自己。
待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中后,他想到一会儿出现的画面,忍不住笑了一声,不紧不慢地朝着玉米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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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猎杀野猪不仅能吃肉,还可以获得公社给予的表彰,在附近大队出尽风头,大家对于扬名的事情向来很积极。
王大婶和杨大婶竞争意识很强,为了成为第一个打猪的人,最先来到玉米地。
现前方玉米林晃动的厉害,一看就是头肉多肥美的大肥猪。两人激动得脸都红了,立即拿着武器冲了进去。
“来人啊,这里有人在搞破鞋!”
妇女们风风火火地赶到现场时,宋宣说的野猪连个影儿都没瞧见,反倒是看见了两个以天作被以地为席的狗男女。
那场面相当震撼,大家既觉得辣眼睛,又忍不住瞪大眼睛瞧。
白花花一片,老母猪都没他们养的白。
“天杀的,这玉米以后还能吃吗?”
“快抓住他们,看看是哪个不要脸的,跑这玉米地里乱来~”
“谁家的这么小~”
“反正不是我家的,抓住就知道是谁家的了!”
……
吃瓜和吃肉就是村民们的最爱,她们激动地上前抓人。
“……”
马远看着突然出现的人头,直接吓萎了。
“啊”
秦寡妇吓得花容失色,衣服都来不及往身上穿,拎着一旁的衣服就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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