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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中文>我,祈愿之主>第三十四章 杀了我

第三十四章 杀了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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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夜晚,淡薄的乌云遮住了星与月。

在远离喧嚣繁华的市中心后,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老城区,幸福小区外。

周尘在街边站定脚步,目光望其中一栋居民楼。

他换了一身比较大众的休闲衣,带着墨镜、口罩还有帽子,做了简单的伪装。

确定好小区附近监控探头的位置后,他趁着夜色翻墙而入,悄无声息地朝着那一栋居民楼靠近,脑海中回忆起相关情报。

在永恒之火发来任务目标信息的第一时间,姜澈就将对方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信息查了个干干净净。

——李光军,男,三十五岁,金竹市本地人,曾就读于金竹第三实验学校,后考入金竹第四中学。

性格内敛,不善言辞,社恐,从小就是班里的小透明,属于一毕业就会忘的那种。学习成绩一直处于中游水准,不上不下,最后考上了隔壁城市的三流大学。

毕业后换了多份工作,酒店前台、酒店迎宾、小区保安、快递员、外卖员、仓库管理员、货车司机……似乎是为了锻炼自己,他还尝试去做销售,结果只干了两天就因社恐和言语不清被开除。

后来找了一份清闲的互联网文职工作,每天的任务就是做做表格,标准的五险一金,朝九晚六,周末双休,但工资只有两千八,而他一干就是五年,到头来工资只涨了五百。

性格普通,家境普通,相貌普通,成绩普通,工作普通,就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样,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普通人。

同时也和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不甘于平凡,幻想着一夜暴富,或是天上掉馅饼——他每天都会买一张两块钱的刮刮乐,每周都会买一期双色球,已经持续了六年。

除此之外,他还在终点小说网上发布小说,写了一大堆中二少年才有的中二幻想,关键全都是羞耻度爆表的自嗨,看得人尴尬到简直能用脚趾扣出豪华别墅。

也不知道姜澈是怎么忍着全部看完,然后从中分析出对方性格的。

估计她现在很胃疼吧?

总之,这样的一个普通人,却在一年前意外发达,摇身一变,从默默无闻的老员工晋升为公司的管理层,又在一个月内接连升职,最后成了老板的秘书,还因此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

();()  俨然一副屌丝逆袭,走上人生巅峰的模样。

人到中年咸鱼翻身成功逆袭的例子世界上又不是没有,可关键是,这家伙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横着看竖着看躺着看倒着看,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個能逆袭的人。

而当这一切和永恒之火扯上关系的时候,事情的脉络就变得清晰了起来。

至于永恒之火为什么称对方作恶多端,罪有应得,这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李光军在暗中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此时,周尘已经到了居民楼楼下,他轻手轻脚上楼,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等到了402室门口,他从兜里掏出一副手套戴上,然后掏出撬锁工具,扭动几下,轻易撬开了房门。

在房门开启缝隙的瞬间,周尘的身形一顿,微微眯眼。

有血腥味。

房间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但这对升华者来说不成问题,周尘瞳孔变化,很快就适应了黑暗。他轻轻关上房门,一把尖锐的餐刀从袖套中滑出,被手掌牢牢握紧。

房间中血腥味不算浓郁,似乎已经发散了很久,联想到情报中李光军和他的女朋友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周尘不禁有了一种猜测。

他无声行走在客厅,四处观察。墙壁、家具和地面上都有大片喷溅状黑色血污残留,一条长长的拖拽血迹从客厅延伸到卧室,除了血腥味外,空气中还有弥漫着恶臭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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