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格拉斯的目光中充满怀疑。
一个皮匠学徒,居然说他的枪快的难以想象,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你的枪呢”
“还没有发给我,管理库房的人出去了,据说要晚上才能回来。”
格拉斯静静的着他,许久不发一言,仿佛想他够不够格。
他的儿子霍克也在着他,说起来霍克的岁数应该跟威廉差不多,只是因为跟随格拉斯走南闯北,受到了不少锻炼,起来要比威廉强壮不少。
“他的伤怎么样了”
林耀了眼霍克的腿,只见上面血肉模糊,明显伤的很严重。
在这个缺少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保护区这种荒凉之地,受伤的代价着实不轻。
“不太好,伤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兽夹,那种夹子专门用来对付大型野兽,一下能夹断人的骨头。”格拉斯叹了口气“我给霍克上了药,如果不感染的话,休息三四个月就好的差不多了,感染就麻烦了。”
格拉斯态度凝重,营地内医疗设备简陋,甚至没有专门的医生。
生病,全靠这帮久病成医的猎人自己解决,最怕的就是伤口感染。
林耀上去了,发现霍克的伤口被简单的清洗过了,还敷上了一种不知名的白色药膏。
他并不是医学院出身,只知道保持伤口清洁,能有效的避免感染发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格拉斯是个老猎人,显然做过上述处理,并不需要他额外提醒。
“霍克的武器你先用着吧,狩猎行动结束前,不用指望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帐篷里面,穿上熊皮大衣,将戳在木箱上的武器递了过来。
林耀接过来了,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枪,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枪的型号叫夏普斯1856,狩猎者型号。
射击前,要先将火药跟弹丸塞进枪口里,然后以扳机触发火石的方式发射。
随着技术革新,这款枪在1862年就彻底停产了,转而被更新型的后装式步枪取代。
这完全是一把跟不上时代的古董枪,出了参加过南北战争的老兵,正常人很难见到它们了。
“这是我们的武器”
林耀拿着老爷枪,难言道“它起码有三十五岁了吧,比我的年纪都大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连发枪都在1883年出现了,早期的后装式步枪,更是在1856年就列装部队了,我们到现在居然还在用这种老爷货”
“老板的武器你想有多好最新型的1888式委员会步枪,一杆就要368美元,你以为老板会给我们准备那个算了吧,那东西比我们的命都值钱,我敢说如果老板发下来,明天一早营地就会空了”
格拉斯的回答很直接,他们都是不用自带武器的自招猎人,老板给什么就用什么。
不说别人,就是他,给他一把1888式委员会步枪,没准他也会携枪私逃,更别说普通猎人了。
营地内的普通猎人,辛辛苦苦三个月下来,也就是300美元的收入,还不如这把枪值钱。
“营地内有更好武器吗”林耀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有,老板有一把卡尔卡诺,黄金版的,起码值800美元,你想要吗”格拉斯语气微顿,又道“杰拉德还有把利奇菲尔德连发步枪,一次装弹五发,自动上弹,你可以问问他会不会给你。”
林耀一时语塞,没想到格拉斯还有这种幽默。
别人都说他不说话,平时总是围着儿子转,不是很好相处。
现在,他这人实际上外冷内热,并没有想象中的傲气。
“霍克,照顾好自己,爸爸要去工作了。”
分配好武器,格拉斯亲吻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带着林耀出了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