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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陆启昌的背影,林耀从西装的上衣口袋中掏出雪茄,眯着眼睛放进了嘴里。
叮
刀仔上前一步,把火凑了过来。
林耀吸了两口,挥挥手,示意刀仔把火收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从嘴里吐出口烟圈,沉声道“有七成胜算了。”
洪兴旺角分堂中,核心人物一共有四个。
黎胖子交给张世豪和叶国欢对付。
师爷程钱生和十三妹交给陆启昌收拾。
到时候,硕大个洪兴分堂当家做主的只剩个红棍,不说下面是一盘散沙吧,估计也是各自为政了。
“旺角的耀哥听过没”
“你们几个好好跟我混,我以后就是下个耀哥。”
“到时候,带着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去游戏厅的时候,一口气买一百个币,玩到你们吐啊”
隔壁的餐桌上,几名少年推杯换盏,做着当老大的梦。
他们的年龄,也就十六七的样子,为首的黄毛少年脸上还带着雀斑呢,丝毫不知道他口中的耀哥就在自己对面。
“走吧。”
林耀将烟头掐灭,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刀仔跟在后面,将一张千元面值的港币压在桌子上,对餐馆老板的感谢闻所未闻。
“这是谁啊,吃两碗车仔面就给一千块,好有钱啊”
几名少年目光中满是羡慕,眼巴巴的着林耀走到黑色奔驰车旁,在刀仔打开车门后坐了进去。
也就是几个人国文不好,好的话肯定会想到刘邦的一句名言“大丈夫当如是。”
“83年的时候,我们刚来港岛这边,饭都吃不饱,要去工地做工才行。
没想到一年以后,都成这些小混混的偶像了,随便吃个饭都能听到自己的名号。”
林耀坐在汽车后座上,满是唏嘘的和刀仔说道。
刀仔开着车,头也不回的应道“不止是旺角,整个油尖旺区的小混混们谁不把您当偶像。
别说我们群星社的,就是洪兴的马仔也对您敬佩不已,经常有崇拜您威名的人,从其他社团过档来我们这边。”
“有没有这么厉害啊”
林耀反问着,多少有些不信。
“有啊,而且还不止呢。
您在旺角短短一年,秋风扫落叶一般打下半个旺角,别说下面的小混混了,就是其他堂口的堂主们,听到你的名字都要咽口吐沫。
我上次听陈永仁说,好多经常在咱们酒吧出入的小太妹,来酒吧不是为了喝酒唱歌,而是冲着你来的。
私底下还有人开盘口,赌谁能被你中爬上你的床呢。”
刀仔抬头了眼后视镜,乐道“耀哥,可惜你不去酒吧,这些人打错主意了。”
“太夸张了。”
林耀笑着摆了摆手,并没有顺着话题继续说下去。
他的层次,已经脱离了小混混的水准,整天喝酒泡吧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