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李氏,十五岁,未婚夫病亡后三天服药殉节,以烈女入章氏族谱。】
【徐周氏,二十岁,夫亡无子,自缢而亡,得本地县衙许建烈女牌坊。】
【朱李氏,二十一岁,其夫病重未亡之际,不忍其夫先死,先一步自缢殉节,乡绅多以旌表祭文,赞其贞烈!】
这些都是有记载,以及写到书面上的记载内容,至于真实情况是否如此。
以及她们是不是自愿的。
不好说!
即便是自愿的,也很难说没有从小到大的教导,以及长辈的引导,毕竟人的求生欲是一种本能,没有人,乃至于社会的刻意引导,怎么可能去殉节呢。
当然了,这些只是记在族谱乡志里的,还有些,记在了衙门罪证档案里。
【祁东张王氏,夫死殉节,其亲生父母不信,告官请仵作验尸,经查验其实被人为掐死。捕快衙役介入,最终查实,张王氏因意外撞破婆母与外人的奸情,被其婆母与奸夫联手杀害,伪装成自缢而亡,对外宣称其为夫死而殉节。
婆母张刘氏与奸夫齐某斩立决!】
【淮洞蒲安氏,夫死殉节,其胞弟安喜为本地捕快,不信,私下多番窃听大闹,疑其姐为夫家逼死,告官,然罪证不全,叛污告之罪,杖五十流放。】
就犹如发现一只蟑螂,家里可能已经有一窝蟑螂一般,衙门有一份卷宗存在,那么类似的情况,至少有十起百起以上,只是不一定都有人为其做主,得以立案,更别说结案,总结成卷宗了。
这些情况,主要集中在中下阶层。
不是全天下百姓的中下阶层。
而是士绅的中下阶层。
那些上层勋贵官员,宗室成员,除非闺女嫁入皇室,不得不殉葬,实在没办法。剩余的,不论是高嫁还是低嫁。
基本都不会搞殉节这一套。
开玩笑,他们嫁出去的女儿基本都是正室,或者当家主母,丈夫死了,女儿以当家主母的身份,掌管对方家族资产,怎么都能给家族带来些好处帮助。
彼此间联姻重要的也不是对方男人死了没死,而是彼此家族力量的联合。
真都死了,彼此还有啥纽带可言?
逼死的话,甚至能成仇家好吧!
至于底层的普通百姓,娶个老婆多不容易啊,怎么可能因为男人死了,就让自家儿媳殉节而死,无论是让她嫁给自家还没结婚的儿子,还是把她卖了。
都不可能让她搞殉节那一套。
所以搞这一套的,主要都是些有钱又不是特别有钱,家族没什么名声,但特别希望有点好名声的商户,又或者一些追求名声的寒门子弟,破落家族啥。
更直白点,甚至可以说。
他们就是为了贞洁牌坊。
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有这么个东西在,整个家族的名声会稍微好听一些,甚至家族的女儿,也更容易高嫁。
但要是搞出些失节失贞丑闻。
反噬也更严重!
所以,越是已经有了贞节牌坊的家族,对出嫁女和嫁进来的那些儿媳,看管的越严,宁愿想方设法把她们弄死。
也绝不许她们改嫁,或败坏名声!
形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格局。
“还是得管管啊!
凭什么女的就得殉节啊,那些个死老婆的,也没看有几个男的自缢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