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爱卿都起来吧,朕并非嗜杀,然法不容情。做为朝廷勋贵,如不能上报皇恩、下抚黎民,只知道为了自家利益锱铢必较,甚至大逆不道弑杀君父,留着又有何用呢,难不成朕要向大明百姓亲手演示下什么叫官官相护
至于说他们的祖辈为大明立过功,自然要写入史书、千古留名。但并不能作为子孙的庇护,更没有功过相抵一说。
反倒是知法犯法该罪加一等,将其满门赐死,免去示众,但祸及三族,抄家苦役,遇赦不宥。大理寺、刑部、都御史,朕如此处置可合乎律法”
当学生的在归化城甩开破嘴忽悠顺义王,当老师的坐镇养心殿,面对有资格参加御前会议的朝中肱股,嘴皮子同样没闲着。站在法律的制高点上,力排众议,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又把四家顶级勋贵连根铲除得一干二净。
在兴和之战的官方战报里,关于张秉忠及其麾下三卫兵将全体阵亡的理由是护驾出塞、临战脱逃,被蒙古大军趁机围歼。
事后又连累到家族以及部属共计四百多口,全部被御马监勇士和孙承宗部所缉拿归案。但在押解入京的路上生了哗变,押送的6军不得已开枪射杀,没有活口。
在百姓眼中,这事儿处理得并无不妥。边关将领临阵逃脱本就是死罪,再加上被出卖的又是皇帝,祸及家族也很合理。死了就死了,没人会为他们喊冤。
可是到了朝堂之中就没这么简单了,只要智商没全掉线,是个官员就能看出这份战报漏洞百出。
张秉忠就算真的临阵逃脱了,也真被蒙古大军围剿了,他率领的三卫边军可都是大同卫精锐,怎么可能一个都没跑出来呢。且事后也没有打扫战场的详细记录,只说是大军开拔来不及处理,与蒙古尸一起焚烧就地掩埋了。
而家眷在押解途中哗变再遭灭门就更说不通了,那可是能以五千对几万不落下风的6军,镇压几百口子老幼妇孺还用得着大动干戈一个不剩
但还没等他们出疑问,各部尚书和内阁大学士们就在御前会议上看到了几十份口供,然后疑问就都解开了,也都闭口不谈了。
张秉忠死不足惜,他居然勾结蒙古人率部围攻皇帝御驾,打算再来次土木堡之变。很显然,计划没成功,连带着多位蒙古领和大明勋贵,包括他自己,全被6军给阵斩了。
但做不到死无对证,除了多名大同边军将领被俘之外,还有很多位蒙古将领也同时被俘。他们都知道大致详情,最要命的是在归化城素囊台吉家中搜出了双方往来信件,百分百证据确凿。
皇帝之所以编造了兵败身死的谎言,抹去了谋逆情节,除了家丑不愿外扬,更多的还是为了稳定,不想因此引边军将领人人自危。
如此处理并无不妥,很符合朝廷上下的利益,也没人打算给张秉忠鸣冤。但除了张秉忠之外,还有四位朝中勋贵也被牵扯其中,这就让朝臣们无法坐视不理了。
如果开了这个口子,任由皇帝破坏规矩肆意妄为,今天倒霉的可能是勋贵,明天倒霉的就可能是朝臣了。这不是政见不同的问题,而是维护体系正常运转,保护大多数官员利益的问题。
魏国公徐宏基、英国公张维贤、永康侯徐应坤、新建伯王承勋,这四位中有两位是一等一的公爵,而魏国公一家更是地位崇高,与异姓王待遇相同。
《皇明祖训》是太祖皇帝为子孙后代写的家规,属于皇族的家法,但其中包含了五家外姓。魏国公徐达、曹国公李文忠、信国公汤河、西平候沐英、武定侯郭瑛。
也就是说这五家勋贵被朱元璋视作家人,既然受到了皇族家法的约束,自然也要享受皇族的福利。
所谓礼法,并不是见面打招呼、吃穿住行的规制这么简单,它是一整套社会行为规范,以此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以便于管理。
改变礼法就等于要改变社会架构,对于既得利益者而言无异于拆毁根基。所以每每遇到有人要背离礼法约束,就会遭遇到非常强大且自内心的阻力,哪怕是皇帝。
“朱家祖上并不是从太祖起,既然他能写《皇明祖训》,那朕为何不能再重写一本以代之呢不要再提什么祖训了,如果人人都以祖训为准,我们现在都不该坐在大殿之上穿着绫罗绸缎,而是和祖宗一般茹毛饮血、刀耕火种。
多想一想律法吧,从今往后遵守律法者既视朕为君,朕也视其为臣工子民;不守律法者既视朕为仇敌,如何对付仇敌,朕已经演示过多次了,不再赘述。”
但此时的景阳皇帝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皇帝了,有了海军6军十余万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扞卒撑腰,再加上广布于朝堂和各州府的保皇派官员上下齐心,权力之大直逼开国帝王。
同时霸气也越来越足,张嘴闭嘴根本不把太祖太宗放在眼中,对祖训更是弃如敝履。而且当着所有大臣的面立下了新规矩,总结起来就是八个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律法,快别提了,大明律已经让这位皇帝改得连大理寺卿都不认识了。景阳朝实际上有两部律法体系在同时执行,朝堂之外和民间依旧按照传统大明律,而在朝堂之上,遇到大事完全是皇帝出口成宪。
不服没关系,意见保留,该干嘛干嘛去。因此而消极怠工或者请辞者,分分钟要迎来锦衣卫和东厂抽丝剥茧般的调查,确定在任上无劣迹才可去职。
这一招别看简单粗暴,却非常奏效。试问在任上干了几年的官员,从京官到地方官,谁的屁股能一干二净,真的不怕调查
这就等于把身家性命都攥在皇帝手里,不光要干活还得使劲儿干,按照皇帝的意图干,否则大概率家破人亡。然后再被报纸一顿鞭挞,遗臭万年,名和利一样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