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嫂子志得意满的回家,又看到她边烧火做饭。一边摆弄她那本不知道从谁那里借来的书,脸色又垮了下去。
“你还不死心,要我说多少遍,你才能明白,女孩子读书没有多大的意义。你就非要浪费钱,让家里
人都过得苦巴巴的吗?”
宁雪被骂,她难得抬起头说道,“妈,你也听说了,读书是能赚钱的啊,要是我多学学,也可以当作家。邵婶婶不是说了,她半年赚了四五百块钱呢。等以后我赚了钱,都给你。”
她也信陈可秀的话的。
对她的佩服无以言喻,简直是太厉害了。
以后她都不用赚那么多钱,要是一个月能有三十,她也就满足了。
她真的不想以后过老妈一样的日子。
为了一分钱的便宜,殚精竭虑,也没人记得她的好。
连她这个女儿,都嫌弃她特别烦。
何况是老爸呢。
所以,要做就做邵婶婶这样的人。
邵叔叔比自家老爸好多了。
长这么大,别说看到老爸洗衣服,就是小时候,老妈生病了,都得爬起来做饭。
她真的讨厌老妈,又觉得她可怜,矛盾得很。
宁嫂子可不知道这些,在她的眼里,这个不听话的女儿,就是也搞她的钱,还相信陈可秀这个撒谎精的话。
她也不觉得自己可怜,以前是忙了一些,现在儿女长大了,她比很多嫂子都清闲,家里的钱也是她在管,不知道比别人强多少倍。
要不是宁雪非上学,就在家里干活,她一出嫁,彩
礼到手,二丫也到了能顶事的年纪,也用不上找她做多少事情。
现在好了,万一能考上,给钱不说,还又得给这么大的孩子当老妈子。
她越想越来气,干脆一把抢过宁雪的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热水壶,直接把书塞到了火里。
“让你一天瞎折腾,事情多不想着好好做。”
宁雪蒙了下,看着火舌席卷了破破烂烂的书。
这可是她借来的。
她以前都没有书,是和别人一起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