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噢了一声,不以为意,继续看书。
他坐在沙发在看书。
沙发旁的人在看他。
眼镜装饰了他的气质。
他装饰了别人的美梦。
苏若离感觉今天下午自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光是欣赏这幅美景就已经足够,她也是喜欢惬意慢生活的类型,一杯茶一下午,坐在沙发上看看书,现在她不想看书,只想看人。
看故人穿新衣。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双倍的快乐。
喜欢是一种肆意流淌的河流,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爱情是吃醋、不讲道理和莫名其妙;吸引是潜移默化的。
虽然比她预想更早的到来,但眼前的变化还是给了她足够多的惊喜。
母亲也说过白榆不会一辈子都是少年,总会长大,青梅竹马输给天降的理由或许也是基于这一点,因为人都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模样。
苏若离也想过,万一将来白榆变的完全不认识了,她又该怎么办,想了很久也得不到答案,于是她决定……干脆不要分开就好了。
只要一直在一起,即便发生了什么变故,也总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她这么想便这么做了。
当白榆的变化真的出现在眼前,她觉得自己的未雨绸缪果真是先见之明。
人啊,真的可以变化巨大,自家的宝藏男孩一下子就变得举世皆知了。
走到外面百分百被搭讪,还是来自于女性的主动,可见自家的小香猪已经蜕变成了天蓬元帅。
苏若离自言自语:看来有必要买一套项链和绳子备用。
安静的氛围持续到了两点左右,直至一声‘我来迟了’响起才被打破。
慕遥夕顶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踏入门内,她特意换了一套发型和衣着打扮,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决定挑战一下形象。
主要是蓬莱学院中帅哥靓女数量太多,即便是她打心眼里嫌弃的老哥慕枫也是人模狗样的,反而慕遥夕因为天生丽质,所以自暴自弃,对外形要求不算高。
前几天去了御灵学院,被御灵社的一位学姐当做了陪衬小妹,这一下无心的挤兑让她痛下决心,要改变自己,于是下了一些苦工。
就像所有土里土气的高中女生到了大学后经历的心理历程一样,她的确变了一些,甚至化了一些淡妆。
特意跑过来,也是为了让苏若离给点参考意见,顺带听闻白榆也回来了,便想着惊艳一下老熟人。
女孩心思复杂却不深沉,当她提出‘这件新衣服好不好看’的时候,肯定是存着想要被夸‘衣美人更美’的潜台词。
改变形象后,第一时间就是来找老朋友建立自信心。
可就在她风风火火跨门而入的瞬间,左腿进来了,右腿还没抬起,整个人就如同被施展了定身术般僵在那里。
入门第一眼就能看到阅读区里坐着的白榆。
他还是和之前一样,五官样貌并无变化,只是阳光映衬下的皮肤更加白皙,一身衣着打扮也略有不同,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平添几分书卷气,干净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猫猫,从头顶捋到尾巴。
当这个动作结束的时候,慕遥夕觉得自己打了个冷战。
旁人若是感受到的是惊艳,那她感受到的就是惊讶加惊艳加匪夷所思。
她只觉得坐在那里的人,明明是白榆,却又不是他,好似谁换上了他的人皮,内里早已脱胎换骨。
白榆听到动静后,抬起眼睛,那熟悉的眼眉在慕遥夕眼里变得前所未有的顺眼和好看,鼻梁挺拔,下颌弧线清晰且干净。
“换形象了?”他淡淡一笑:“不错,挺适合你的。”
慕遥夕第一秒是心花怒放,流露出少许小女儿神态。
下一秒就立刻回过神来,变得微微尴尬。
完了,假转型遇到真转性了。
被一句话调侃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只好回了一个眼神——你这人太坏了,准备用眼睛去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