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命。”
我从背后抽出弓箭,沉腕拉满,瞄准了下面藏匿的地方,一箭射了过去,箭梢穿透了窗纸,一个勇士的头颅从窗口歪了出来,流了一墙的血。
霎时间呼喝声,奔跑声,响彻了广场。刀斧手们见暴露了行踪,便索性冲了出来,向大王子的方向急行过去。
整个城中陷入了一片混乱,拜努像一只狼一样的奔到三王子身边,大王子的弓箭手们也出动了。城下瞬时间一片混乱。
拜努的盔甲上扎满了他没来得及挡住的箭,好在剑锋不劲,并未深及骨肉。他用身体保护着三王子,用自己的剑劈开一条血路。
这时大王子的卫士们控制了城门,从上面冲进城里。
刹那间强弱立判。
显然这场布置,大王子占尽了优势。
我射死了二十个企图偷袭三王子的卫士。
拜努满身是血的遥遥地向钟楼方向望来一眼,满眼感激,我原本是让两方人马都无法得逞,但是由于大王子风头太劲,我的箭居然护着三王子一路东走。
拜努和三王子的卫士层层地围着三王子,和大王子的刀斧手肉搏着,且战且退。眼看着他们就要被逼出城门,我提着刀要冲下去,大祭司却淡淡地道;“不用了,出了城有拜努的队伍给老三接应,不会出问题的。”
“遵命。”
大祭司一直静静地看着这台大戏落幕,这才欣赏似地轻勾了唇角,笑如风花飘落,伸出了他的手:“来,阿比让。”
我一怔,有些战栗接住他的手:“您这是让我护送您往哪里去?”
“跟我一起去见国主吧。”
我竟然坐上了大祭司的马车,雪白的荜篷,暗白的扶手,亮白的马匹,奶白的座椅,月白的衣袍,玉白的纤手……
我撞着胆子问道:“您为什么这么青睐我?”
“你是帝国最好的弓箭手。”
“可是勇士中难道没有帝国最好的战将吗?”
他睁开一线假寐的眼:“有的,但勇武的战将终将被弓箭手射死。”
“为什么?”
他轻轻笑了:“因为最勇猛的战将总会违背天命走上谋反的道路。而弓箭手是孤独的,他的灵魂最纯净,永远不会背叛帝国。你看,你的朋友拜努只是一个千人长,就开始拥立储君,更不要说身经百战的四将军了。在外面,他们是帝国的利刃,但是他们对帝国,却是永远的威胁。”
“您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因为你是一个服从天命的人,命运已经将你引导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