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黑-帮头目的家中,扔了一张贺卡。
贺卡上画着一把弯刀,写着几个英文字母:nica。
这是莫妮卡帮会的标识。
至此,莫妮卡帮会在纽约地下彻底打响了名声,成了闻风丧胆的存在。
越来越多的小帮会加入到了莫妮卡,而财富和打手更是越来越多,甚至很多当地的混混以加入莫妮卡为一件自豪的事情。
更有夸张者,会有姑娘们把莫妮卡的logo纹在自己的胸前,小臂,以及大腿根上,以表示对莫妮卡的信仰。
她们认为,这么做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
莫妮卡帮会很快积累了大量的原始财富,从最初的打,砸,抢,到后面收割来的毒-络,开始经营了自己的娱乐-城,赌厅,以及当下盛行的跑马场。
据说,莫妮卡帮会之所以可以如此迅速的崛起,并不是因为这个帮会的头目李冰,而是一个本地的西方女人。
莫妮卡。
这个女人是整个帮会的军师,也是这个帮会的智囊,更是所有帮会成员仰慕的存在。
莫妮卡负责运筹帷幄,李冰带人冲锋陷阵。
短短数月时间,竟是打破了纽约的地下局面,让一个新的势力彻底站稳了脚跟。
成千上万个流浪汉对莫妮卡言听计从。
而这个女人只臣服一人。
李冰的野心并不止于此,他的步伐开始向其他城市前进。
他的莫妮卡帮会只要那些走投无路的人。
并且扬言,只要加入了莫妮卡,无论是“粉”还是“女人”,他李冰管够。
但前提只有一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
因为只要加入了莫妮卡,随时有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这是一群亡命徒。
却正是因为这群亡命徒的崛起,开始让国的大型地下势力重视了起来,当然也包括了远在华夏澳城的“花氏集团”。
同为2001年12月底,花氏集团正式与莫妮卡帮会达成合作。
花氏集团负责提供货源,莫妮卡帮会负责销售。
据传,双方每一次交易最少都以千万美金起步,数量之大,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花氏集团的加持,让莫妮卡帮会的财富迅速膨胀。
当李冰以12亿美金的价格,买下洛杉矶的“头马酒店”,并且把总部设立在那里时,莫妮卡双手合十,跪在了李冰的脚边。
几十个帮会头目纷纷弯腰鞠躬,似是祭拜。
一个新的地下皇帝诞生了。
谁都没有想到,一个粗人,一个妓-女,加上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及亡命徒,竟是在短短数月的时间成就如此。
甚至有人歌颂莫妮卡:他们是从贫民窟走出的光。
而此时的李冰已经是在莫妮卡的带领下开了窍。
他的野心远不止于此,甚至把眼光看向了世界。
他的目光炙热,如同一匹苏醒的饿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