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中间某页,有撕过纸的痕迹,规则不一的碎屑残留,似乎故意留下痕迹,引导人现。
下面一页隐隐约约能看到一行字,看着好像是用没有墨水的笔写下的。
应该是撕掉那页上的内容,江淮初写字遒劲有力,偶尔甚至还会划破纸张,笔迹落到下一页,不足为奇。
林嘉欣看不清字迹内容,学着电视剧演的,找了一支铅笔,在上面轻轻画斜线。
没一会儿,字迹果然显现了:林嘉欣,我喜欢你。
江淮初一开始只想留个空笔记本,怕写了字,万一笔记本没到林嘉欣手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但他又想偷偷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于是想到这个办法。
一切随缘。
笔迹是正楷,不是他常写的行书。
都说字如其人,林嘉欣确实从这几个字里看出了几分温柔。
她用力咬了下嘴唇,不让眼泪滴落。
呆呆看了几秒,她用橡皮擦掉斜线,把笔记本重新放回抽屉,落锁。
然后拿起保温杯和创可贴装进帆布包,下班回家。
今夜,等电梯的人只有她一人,除了中午那一面,她没再见过江淮初。
楼下大厅,还摆着好几张江淮初的海报,林嘉欣掏出手机,一张张拍下来,终于旁若无人做了她很久之前想做的事。
可惜,她和江淮初在书里共度六年,连张合照都没有。
毕业典礼上他们拍了许多合照,只是照片还没来得及洗出来,她就穿回来了。
造化弄人。
出了公司,林嘉欣接到可可的电话,催她早点下班。
“阿欣,你再不回来就只能看到睡美人了,呜呜呜,你是不是忘记家里的糟糠之妻了?”
可可在电话那头演上了,林嘉欣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配合道:“没忘,洗香香等我。”
“好嘞。”
电话挂断,林嘉欣收起笑容,拢了拢风衣领口,往公交车站走。
秋末冬初,北风似刀,刮的人脸生疼。
停在路边的黑色车子喇叭响了两下,林嘉欣抬眸看去,江淮初从驾驶座下来,手里捧着一大束粉色玫瑰,迈着大步而来。
他脸上的胡渣剃了,清爽干净,身上穿着一件卡其色外套,里面还是中午那身黑色搭配。
三十岁的江淮初,褪去了二十岁的青涩,多了几分成熟稳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