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微微亮时,一家人的早饭也吃完了。
宋怀之将锅碗洗了之后,这才背着包去上学。
宋云英则背起一个和她差不多高的背篓,仰着头道:“妈妈,我去捡稻穗了。”
江晚月张张唇,许久才道:“那你当心点。”
捡一背篓的稻穗,大概是一工分,村里半大的不读的孩子都会被家里安排去干这个活。
等宋云英下地后,江晚月也忙活起来。
她先把钱放兜里,再用篮子将鸡蛋装起来,搭上一块布,一手挽着篮子,一手抱着孩子,朝供销社走去。
休息一晚上后,原身的记忆慢慢和她融合,去供销社的路自然也知道了。
供销社在公社那边,半个小时路程。
江晚月抱着孩子,累得够呛,走一会休息一下,她感觉走了快一个小时才到。
她坐在供销社门口一条长椅上大喘气,忽然感觉好像有人一直盯着自己,她抬头去,到几步开外,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女人眼着她。
她在原身记忆里搜寻一番,认了出来。
眼前的人,是和原身同一年下乡的知青,叫林锦。
二人初来小荆村就因住处问题起过争执,后来一直不对付,再后来原身因为吃不了苦,嫁给宋德盛,于是一直被林锦瞧不起。
“听说你跳河了,竟然没死。”林锦满脸嘲讽道,“当初你嫁人,就是为了偷懒,啧啧,现在好了,男人死了,你一个人得养三个孩子,要不,干脆卖掉得了,你也能再嫁个男人,趁年轻,还能再生几个娃!”
在她讥讽的眸子深处,还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羡慕。
她最大的执念就是回城,为了这个信念,她一直坚持没有嫁人。
同样下乡八年,她天天下地干活,皮肤变得粗糙黝黑,手掌也布满了老茧。
而江晚月呢,明明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了,脸上却没有留下任何生活的沧桑和艰辛……
每当夜深人静,她总在想,自己的坚持是不是错了。
不过现在,她错没错不知道,江晚月肯定是错了,养自己都够呛,还要养三个孩子。
她顿时幸灾乐祸起来。
江晚月扯扯唇:“谁家的狗没拴好,到处乱吠。”
林锦的眉毛顿时竖起来:“你竟敢骂我是狗?”
她一脸凶神恶煞,吓得江晚月怀里的孩子缩了一下,随即呜哇一声哭起来。
林锦怒道:“哭什么哭,吵死了!”
江晚月连忙拍了拍孩子的后背,轻声哄了哄,然后冷眼向林锦:“林知青,你挑唆我买卖人口,你说,这事儿要是上报大队,会有什么后果?”
林锦目瞪口呆。
她就是随口一说,江晚月这个贱人竟然要去找大队长告状?
大队长是江晚月的公公,肯定会相信这话,一定会严肃处理,万一被记在她的档案之中,她以后想回城就更难了!
她咬牙道:“我没有挑唆,你别乱咬人!”
江晚月冷笑:“这么多人可都是人证。”
供销社门口一直有人,几个喜欢热闹的大妈津津有味驻足观,一个路人着林锦道:“你这小姑娘长得人模狗样,没想到一肚子坏水,我可以帮忙去公社作证,卖孩子可是要坐牢的!”
“不。我没有……”刚刚说大队,一下子变成公社,林锦顿时慌了,“我就是和你开个玩笑……”
江晚月神情冷淡:“道歉。”
林锦见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生怕此事闹大。
只得低下头,咬牙道:“晚月,对不起,是我说话失了分寸,以后再也不会了。”
江晚月懒得多扯,和围观人道谢之后,迈步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