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要怼郑谦,后者连忙接着说道:
“但,我知道带英的作家莎翁,他被誉为用上帝之笔写作的男人。如果是用上帝的笔,那应该就不算是用人类的语言形容吧?原来,在他的十四行诗中早已有了答案。”
“他如是说——‘没有芳艳不终于凋残或销毁,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公举殿下,在我来,您就是让那芳艳酣畅盛开的永恒季节,您是长夏,您是星空,您是云中寄来的锦,您是一切美好的意象,您是,永不凋零的玫,让人心醉的瑰。”
震惊!凯瑟琳心头狂震!
现在正是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对于情有着懵懂的向往。
虽然她很钟情于崔恒给她带来的感觉,但就连他都不知道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就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非常喜欢他那些动人的浪漫情故事,更向往这样的生活!
但,郑谦!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居然直接戳中了自己的点?
崔恒到是颇为鄙夷,更是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从穷乡僻壤里生长出来的刁民,哪怕是说恭维的话,也如此俗不可耐。
以为人家小公举是脑残吗?
浪漫情剧多了?
搁这念首诗,小姑娘就乖乖上你了?
还以为郑谦要如何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结果,就这?
他正准备对郑谦进行嘲讽输出,可凯瑟琳却迫不及待地先开口了。
“我……我真的太喜欢了!郑,你是怎么知道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莎士比亚?而且,而且我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谢》!谢谢!”
凯瑟琳此刻向郑谦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同了。
闪烁着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