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星空低垂,像是伸手就能摘到一般。
李齐物睡得正深沉,忽然被人推醒,睁开眼一看,是朗若赞。
“醒醒,公主要见你。”
来之前,李齐物已听颜泉明说过吐蕃公主娜兰贞,她曾是陛下征南诏时的俘虏,如今则是吐蕃国内主张赞普亲政、结盟大唐的长公主,算是有一点势力。
“公主在哪?”
“大昭寺。”
“那是何处?”
“一百多年前,藏王迎娶尺尊公主,公主的陪嫁里有一尊释迦牟尼八岁时的等身像。寺庙是由山羊驮土而建,因此名为‘惹萨’,这也是我们王都的名字,你们汉人喜欢叫它为大昭寺。”
李齐物道:“天还这么黑,我们现在出,是怕被人现吗?”
朗结赞道:“这里离大昭寺很远,那里才靠近红山宫。”
李齐物回头看了一眼,方才在他们身后的札玛止桑宫只是行宫,赤松德赞如今算是远离了权力中心。
他们扮成普通蕃民,悄然离开,走了两日,进入了王都,这里守备就森严了许多。
抵达了宏伟壮观的红山宫下,一直等到夜里,才有人来带他们去大昭寺。
一路上李齐物已听闻了这里是吐蕃的佛教圣地,到了之后,从外观看来确实也庄严巍峨。然而,步入小门,竟是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寺内不见僧人,越往里走越感到阴森。
绕过钟楼,只见一口大钟已经坠落在地了,李齐物见钟上似有刻字,用手摸了摸,之后感到黏黏的,拿火把一照,赫然是血迹。
“这是什么?”
“别看了,走吧。”
他们走到一扇小门前,领路人去敲门,李齐物站在一旁等着,忽感觉踩到了什么,俯身捡起来一看,登时瞳孔巨震,骇然色变。
那是一根被生生剔掉血肉的骨头。
刮骨刀刮过的地方在火光的照耀下呈现出白花花的颜色,衬得旁边的血肉愈红艳。
“呕。”
李齐物连忙丢掉手里的骨头,抬头一看,却见小门边的筐子里全是这样的骨头。被他一丢,一颗眼珠子滚落下来,滚到了他的脚边。
他进入吐蕃以来,本喘不过气,一天到晚晕乎乎的。遭此惊吓,终于是眼一翻,晕了过去。
不知晕了多久,再醒来时,李齐物现自己似乎在一个佛殿里。
可殿内没有佛像,只有一块巨大的案板,案板上摆满了皮肉,再上面的架子上有一排铁钩,铁钩上挂着尸体,摇摇晃晃。
这一惊不得了,李齐物连忙起身想逃,“嘭”地撞到了什么,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从案板上滚落下来,昏暗中看着好像是一颗头颅。
“啊。”
他摔在地上,想到了长安,感到无比的想念。这趟来吐蕃,在路上他就花费了大半年,风霜雪雨,别说多辛劳了,可辛劳之后得到的竟又是这地狱般的惊吓。
“吱呀”一声响,门被推开了。
李齐物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站在那。
月亮也从云里出来,照在她脸上,她称不上很漂亮,皮肤有些黑,身材消瘦,唯独眼睛很亮,带着笃定而智慧的目光,让人一见就感受到她的不凡。
“你……别杀我!”李齐物不由哭了。
“这便是唐廷的使者吗?薛白用人的眼光越来越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