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纸上的八个大字,是用毛笔写的,纸张就不用说了,他们大周的造纸坊早就已经流畅运作,稳定产出纸张了,并且还投入了市场,可以正常买卖交易,不过现在基本上也没多少人买就是了。
毕竟普通民众们识字的都没几个,对纸张基本也没需求。
而毛笔之类的东西,则是汪栋闲来无事折腾出来的。
毕竟是个语文老师,有点舞文弄墨的爱好也正常。
周绪本身还是偏向于用炭笔和羽毛笔的,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单纯因为写起来简单而且效率高,尤其是炭笔,在一些需要涂改的文件或者图纸上,用起来更加方便。
他现在一天下来,文件可不少,要写的字更是多,用毛笔的话,效率根本提不起来。
如今汪栋把毛笔字搞出来,最多也就是让大周内部多一项兴趣爱好,周绪也不阻止,毕竟人家之前被他安排的连轴转,还都不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总得给汪老师一些放松的机会。
本来汪老师还想拉着周绪练书法,美其名曰身为大王,总该搞点琴棋书画啥的陶冶一下情操,养一养心性。
当时听到这话的周绪直接翻了个白眼,然后提笔就给他秀了一手完全能够拿得出手的毛笔字,直接把汪老师给整不会了。
他上学那会儿姑且也是上过个书法兴趣班的,当时一手毛笔字还参加过市里学生组的书法比赛拿过两个小奖,不过他对这个属实是没有太大的兴趣,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如今再次提笔挥墨,这写的倒也还过得去。
自己的休息室内,周重山望着纸上那龙飞凤舞的八个大字愣愣出神。
在汪栋的教导下,周重山早就已经识字了,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字竟然还能写成这样。
在看了好一阵子之后,这才小心翼翼的将纸张卷起,放进了竹筒里。
按照他们大王的意思,是要他带着剩余的陷阵营返回后方选拔士兵,补够陷阵营的三百兵力。
对于这一道命令,周重山没有异议。
如今他们陷阵营就剩八十一骑,留在前线也派不上多大的用场了,还不如早点回去选拔士兵,进行训练。
没有磨叽,隔天一早,周重山就带着陷阵营剩下的八十一人踏上了返程之路。
在这之后,周绪派出的一千蜥蜴人部队,已经带着物资抵达了南境要塞。
跟着一起来的,还有他们大王给予南境士兵们的赏赐,简单来讲就是大量的酒肉!
酒也是这两年搞出来的果酒,味道基本上跟酒味饮料差不多,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大量人民的喜爱,再加上价格小贵,又掏空了不少人的钱包。
这一天,南境要塞拿了酒肉,自然也是大摆庆功宴,顺带着也帮刚到的援军接风洗尘,让士兵们敞开了吃,敞开了喝。
狠狠的咬上一口手里那水煮羊肉,再猛灌上一口果酒,看着那叫一个爽快。
但那名士兵在一抹嘴角之后,却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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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嫲的,要是能来点油煎一下,肯定香死,肉是好肉,但这水煮的我都吃了多久了?我现在都有点咽不下去了。”
“有酒有肉你还挑三拣四?”
一旁路过,刚刚完事的伙头兵见了,心中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