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
“连这东西也出现了吗?”
陈平心中一凛。
他练了牵丝戏之后,五脏变得强大,五感也极致增强,眼神自然是极好。
就算是黑暗之中,也基本上可以视物。
更何况如今是艳阳高照的白天。
匆匆一眼,就看清了那掠过高空的银色影子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头白羽,黑点,尖嘴、玉爪的大鹰……
通常,这种大鹰被草原中人称之为“万鹰之神”,攻击力强,飞得极快,很难猎杀。草原贵族会想方设法弄一只所谓的“玉雕”,以示尊贵。
这东西,不但是狩猎的好帮手,还可以运用在战场之上,追敌,传信都是一把好手。
陈平本来是不认得的,上辈子他看过一些记录片,把海东青的品类和形貌拍得清清楚楚。
此时一见此鹰,立刻就明白,自己想要躲躲藏藏,那是再也休想了。
从这一刻开始,自己无疑就变成了山林中奔跑的“兔子”。
不但天上有鹰,地上还有狗……
麻烦是真的大了。
“那鹰很厉害吗?”
花脸儿心思敏锐,能感受到陈平内心情绪的波动。
她跟着抬头瞄了一眼天空,有些不解的问道。
心想,那不就是只鸟吗?
七哥如今已经变得如此强大。
以往看着十分危险的董尽忠和谭四海,能逼得自己几人连夜逃亡的两大高手,在七哥的手上,都没有走过两招。
面对一只鸟,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不是厉不厉害的问题,它也不会跟我打。”
陈平不知道怎么跟中原地区的千金小姐,解释草原神鹰的灵动和难缠,只是笑道:“你只要清楚一点,不摆脱这东西的盯视,咱们就算是逃出百里千里,也是没用。
随后还会有着数不清的敌人,被胡人驱使着一波又一波的上前缠斗……打不死,也能恶心死咱们。”
“你是说,这鸟是胡人的耳目?”
花脸儿是真的明白了。
如果那只鹰眼神够好,脑子够聪明的话,只要一直在天上吊着,自己两人无论逃到哪,都没有丝毫用处。
行踪暴露之后,己方在明,敌方在暗……
对方还能轻闲自在的调兵遣将。
所以,无论怎么看都是必输之战。
“要想逃出生天,必须得先行设计把这鸟儿干掉。”
“正是这个道理。”
陈平点了点头。
此时当然不是研究怎么杀鸟的时候。
如果不出意料。
对面的高手很快就会蜂涌而来。
再躲在城中,无疑是等死。
只能出城,一路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