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落梅峰上,芸娘做药需要尸体,陆曈时不时得去乱坟岗走动。有一次在那里见到了一具被狼咬死的残尸,大概是进山捕猎被雪困住的猎户,身子已经被吃空了,周围散落了一地的捕兽夹,还有一把裂开的弓箭。
陆曈把尸体埋了,弓箭带回去用线重新缠好,想着能用弓箭捕猎一些狐狸兔子存作干粮,不过一次也没打中——山里的动物跑得太快,她箭术还没有高明到那里去。
但隔三差五拿弓箭练手,多少也练出了些手感。只是后来那弓箭在几年后还是断开,用再多的线也无济于事,陆曈便将弓箭收起来,后来芸娘入葬时,一同埋在了落梅峰上。
时隔几年,再次拉弓,到底手生。
周围有看热闹的男子起哄:“小娘子,别白费箭了,快把弓箭让出来,让你情郎给你赢一盏啊!”
“就是就是!”
裴云暎神色微顿,冷淡地看了起哄人一眼。
陆曈却并不在意,抬手拿起第二支箭。
这一次她持弓的动作就要比第一次熟练许多,看起来不那么生涩了。裴云暎微微后退一步,没再如方才一般握住她的手臂指点,陆曈紧紧盯着远处的“福”字,再次松手。
“嗖——”
箭矢飞了出去。
“就差一点儿!”身侧围观的人群一拍大腿,懊恼得仿佛射偏了的是自己,“都靠近字了,真可惜!”
陆曈倒是面色如常。
卖灯小贩笑呵呵地拿起第三支箭递给陆曈:“小姐别气馁,不要紧,咱们还有一支,这回可要看准了射!”
裴云暎抱胸倚着柱子,含笑看着陆曈将这最后一支箭搭于长弓上。
四周渐渐静寂下来,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一开始见这女子单薄柔弱,还以为她连弓箭都拿不起来,谁知连射两次,皆是出乎人意料。
陆曈搭好弓箭,前面棚里挂着的那个“福”字红彤彤,喜洋洋的,在周围斑斓灯色里有一种模糊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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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凝神注视着那团热闹,猛地拉弓——
缀了红缨的箭矢像只拖长了尾巴的红喜鹊,雀跃地冲向终点。
准确无误地正中红心!
周围人群顿时爆发一阵叫好声!
连卖灯老板都对这看似娇弱的年轻姑娘刮目相看:“姑娘好箭术!”
陆曈放下手中弓箭,裴云暎走到她身侧,侧头瞧她,道:“力气真大,怎么练的?”
那张牛角弓并不轻巧,寻常男子拉弓也需要用点力气。方才看热闹的人多,此刻欢呼的人多,也正是因为陆曈看起来过于羸弱,没人会相信她能拉得动。
但她偏偏就拉动了。
“杀人埋尸练的。”陆曈一本正经地回答。
裴云暎:“……”
他打量陆曈一眼,并不在意她方才的胡说八道,只问:“三次就射中,你之前就会?”
要说陆曈是什么步射天才,一见就会,确实有些太勉强了些。
陆曈转头看向他,微微一笑:“我也没说我不会。”
“……”
他难得噎住了。
不知为何,瞧见裴云暎吃瘪的模样,陆曈心情莫名变好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