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又道:“你看那边一片是医院,我听说单位医院非常好,医生都是各大医院抽调出来的。”
初挽叹息:“真不错。”
其实这个年月,外面的单元楼房陆续也在盖了,这种老式筒子楼改建的房子毕竟有些年月,不如新房子舒服,但是机关大院的服务设施绝对是一流的,牛奶副食的供应更是没得说,住在这里足不出户便可以舒舒服服的。
陆守俨侧首看她,低声说:“挽挽,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
初挽听这话,心里一动。
陆守俨视线一直落在她脸上:“你喜欢,是吗?”
初挽默了好半晌,看着远处,终于道:“喜欢。”
她从小长在十三陵脚下,长在永陵村,不过她知道,尽管她爷爷在那里也有了宅基地,也有了一处老房子,已经住了三十多年,可是在永陵村人的眼里,她爷爷依然是一个外来户。
上辈子幼稚的她也曾经以为那里是她的家,但她太爷爷没了后,她就失去了宅基地和田地,什么都没了,所以那里不是她的家。
她经常过去陆家,陆老爷子对她的宠爱甚至超过陆家任何孙子孙女,但她当然也知道,哪怕冯鹭希对她真的很好了,那也是一个照顾客人的心态,底下保姆更是觉得平白多了一桩事,那里也不可能是她的家。
她去铲地皮那几年,曾经走过一个又一个村落,在晨曦中出发,在日落中想着找到下一个落脚处,她回首望身后,看到倦鸟归林,看到放羊的孩子赶着羊群归圈,她记挂着太爷爷,想回去,却又觉得自己回不去。
她看到很多很喜欢的物件,但是会嫌太大,会嫌占地儿,会嫌携带不便,会嫌不好出货,因为她知道她没有安身之所,没有地方可以放那些自己喜欢的,一放就放很多年那种。
现在,有个人说这里将是她的家。
陆守俨伸出手,轻捏住她的指尖,之后望着远处。
傍晚了,林立的居民楼里透出暖红色灯光,灰扑扑的屋顶都被蒙上了一层淡金色,有带着鸣哨的鸽子自那高高翘起的斗檐上飞过。
房间内很安静,初挽能听到陆守俨沉稳而富有规律的呼吸。
于是她心里便是前所未有的安稳平和。
她觉得这一刻,她能触摸到自己人生未来的方向。
这里的房子可以住很多年,不会被赶走,这是他浴血奋战拼得的军功章换来的。
这时候,她听到陆守俨道:“挽挽,以后你可以喜欢买什么就买什么。”
初挽点头:“好。”
她低声补充说:“我很喜欢这里。”
陆守俨听着,笑了下:“我也喜欢,这是我和挽挽的家。”
一时又道:“还有这个,给你。”
说着,他的手伸进口袋里,拿出来一样东西。
初挽看过去,是小小的圆柱管状,红色硬塑料的,上面印着红绿两色花瓣,头上还有一个亮银色的塑料拧帽,簇新簇新的。
她顿时意识到了:“这是口红吗?”
她到底活得年数多,见识也多一些,后来的年代,女人涂口红是很正常的了,她虽然未必喜欢,但也买过润唇膏,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式的。
陆守俨:“对。”
初挽接过来,拧开,看了看,是一种浅淡的红,并不太张扬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