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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一万贯钱,需要多少大车来装么”李中易的心情很不错,故意逗着那人玩儿。
那人身穿淡蓝色锦袍,头上插着一根羽毛,脚下穿的却是皮靴。
“不瞒您说,某的全族都在征西将军麾下效力。前些日子,灭了沙角部落,某家一次就分得了十万贯和两千多个女奴和小奴,实话说,掏得起这个钱。”那人底气十足,不像是吹牛的家伙。
李中易眯起两眼,随即想起来了。上次屠灭沙角部落的时候,确实安排了三个忠诚的部族,让他们各出兵三千战士,在外围设伏,并打扫战场。
大军混战之下,难免有漏网之鱼,这个时候提前预备的伏兵,就起了大作用。
战后,论功行赏,三个参战的部族都拿到了满意的好处。
“我的女人标致异常,百万人里挑一,区区一万贯而已,我不在乎的。”李中易居然和那人讨价还价,气得张雪仙想提刀杀人了。
这个时代,虽无理学,也无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谬论。
但是,张雪仙既为皇帝的女人,就再无另找男人的可能性。
不过,张雪仙也知道,她虽然跟了皇帝,却并无任何的感情基础,充其量也就是仗着绝美的姿容罢了。
以色事君之人,哪有尊严可言
张雪仙霍地起身,迈开脚步,就往外面走,显然是真怒了。
李中易还真没有想折辱张雪仙的想法,他只是觉得,居然有草原蛮子,想买他的女人,蛮有趣儿的。
没有皇帝的口谕,哪怕是带御器械的近卫,也不敢轻碰皇帝的女人。
这么一耽搁,张雪仙竟然就这么冲了出去,跑到了大街上。
女人突然暴走,显然是自尊心收到了伤害。
李中易并不是有心折辱,女人心里不舒服了,就让她去发泄一下。不然的话,这个节骨眼上,哪怕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恐怕很难哄好她。
让李中易没有想到的是,想买张雪仙的那人,居然开心的笑道“好,好得很,某就喜欢这股子辣味。”
李中易自问,他并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好人。不然的话,柴荣的小老婆杜贵太妃,也不至于成为孩儿她娘了。
不过,李中易向来有个习惯,他碰过的女人哪怕圈成了笼中鸟,也不可能放出去给别的男人享用。
没办法,对于自己的女人,李中易必须独占,不可能去戴有颜色的帽儿。
李勇瞧出来,皇帝有些不太高兴了,便出面打了个圆场,严肃的说“我家主人的侍妾,绝不可卖,汝且退下吧。”
这个时候,李勇让那人退下,其实是在救他的命。
如今的银州城里,汉人的地位,和以前相比,已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想当初,李中易平定党项各部之前,部落小王子上的汉女,如果不乖乖的献出来,全家老小都要没命的。
也许是李勇脸色很吓人,那人胆怯了,啥也没说,灰溜溜的走了。
见几个带御器械的近卫打算追上那人,李中易摆了摆手说“算了,不知者无罪。况且,买和抢,不是同一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