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咔嚓,咔嚓……
林弦把o的铜壳子弹压进弹夹。
压满两个备用弹夹。
安杰丽卡一共给他准备了两把枪,一把西格绍尔-po,一把沙漠之鹰。
论起来杀伤力,肯定是沙漠之鹰更大一些。
但玩枪这么多年的林弦很清楚,沙漠之鹰并不适合实战。
先。
沙漠之鹰的空枪重量高达公斤,体积比普通手枪整个大一圈。
不说携带起来非常不方便,就是单纯的拿枪,很多人都无法牢固的握紧,更别提那大的离谱后坐力了。
在枪支射击体验馆里,就有警示,说是只有体重大于o公斤的人,才具备正常使用沙漠之鹰的基础条件。
也就是说,这把枪,光是重量和后坐力,都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
林弦尽管枪法好,但他也是血肉之躯,不能脱物理法则之外;后坐力打别人多大,打他也是多大,所以这把枪在实际战斗使用时,非常不灵敏。
其次。
沙漠之鹰的子弹口径确实很大,达到了,不愧为手枪杀伤力之王。但问题就在于……它的弹夹容量实在是太小了,只有区区七。
而相比之下。
西格绍尔-po这把杀伤力同样不俗的手枪,空枪重量只有不到公斤,并且弹夹容量高达。
从综合战斗力而言,西格绍尔手枪是远胜沙漠之鹰的,林弦当然更喜欢沙漠之鹰的暴力不假,但梦里怎么浪都行……现实还是要稳妥一点。
按照林弦的计划。
如果那名时空刺客真的追到米国来,那他会先用西格绍尔手枪和她战斗,不出意外是可以射穿她的。
如果西格绍尔手枪射不穿,那就换更厉害的沙漠之鹰,如果沙漠之鹰还是打不穿时空刺客的防御……
那真没什么说的了,撒腿就跑,什么都别想。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从车上摔下来都能摔破头,没道理用手枪打不死,血肉之躯在动能武器面前弱得很。
咔嚓。
随着最后一子弹强行压进弹夹。
林弦现在一共拥有三个子弹的弹夹。
将其中一個弹夹推进西格绍尔手枪里面,确认保险是闭合状态,省的一会儿擦枪走火。
他先把这支蓄势待的大口径手枪放进右侧口袋,然后再将那两个沉甸甸的弹夹放进左侧口袋。
“嗯,大脸猫说得对,安全感来自火药和子弹。”
透过外边的西装,抚摸口袋里钢制冰凉的枪身。
林弦真的有一种怀念的感觉。
即便是在叱咤风云的梦境世界里,他也很久很久没有摸过枪了。
最后一次摸枪,还是第二梦境里,和流水线侵入新东海市的时候。
自那之后,进入第三梦境、第四梦境,自己的处境越变越来衰。
再也没有第一梦境里那种混世大魔王的感觉,反而一入梦就被人死死困住,过上了梦境比现实还惨的生活。
“希望赶紧消灭掉神秘老人吧。”
林弦整整西装领口,拍拍右口袋的枪。
真希望有朝一日,能把这里面那颗o的子弹射进凯文·沃克的脑壳……比起对方用那么大一架空天飞机撞自己,这么小一子弹真是便宜他了。
而到那时,第四梦境总归也该有进展了。
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