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女儿的事儿就那样了?”苏恒山过了一会儿忽然问道。
“不那样,还能咋样?”白卉妍反问。
“再说那个江晨,是真不错!”
“我亲眼所见,他对倾城和孩子好得没得说,而且,他人相当有能力和才华,知道我当高管的那九日集团吗?”
“前一阵因为资金困局,差点都垮了。”
“后来有人收购8成股份,并及时注入大量资金,清偿银行债务,顺顺让九日集团重回发展正轨……”
“而这人,就是江晨!”
“啊?”苏恒山意外,“那这么说,这个江晨确实不错,我还以为这混小子,就是个刚毕业的穷大学生呢。”
“谁说不是?”白卉妍道。
“我之前也那么认为,谁知见了面,我才发现,人家是我老板!”
“而且,这小子性格谦逊,还相当有才情,一手绝妙书法,把教我的名师都给比下去了,你说这样的好女婿,上哪找去?”
“打着灯笼,还不一定能找到呢!”
“……”
白卉妍一堆话,将江晨夸得跟朵花一样。
苏恒山听说。
也只好道:“那行吧,既然你和女儿都认准那个江晨,我也没什么意见。”
不过其实吧。
他心里还真有意见。
换句话说,是不服气。
那叫江晨的小子,听着是不错,可再不错,能比得过自己的恩人,也就是帮助治好自己双腿的那个小兄弟?
论财力。
那小兄弟一个亿买翡翠店的镇店之宝,那眼睛是眨都不眨,显然家资巨厚。
比那江晨差也差不哪去。
论才情。
小兄弟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之术,让自己众多名医都束手无策的瘫痪绝症,神奇的恢复回来,也不比那小子的书法差吧?
再说长相。
那小子被自己女儿看上,自然很帅。
可是小兄弟,那一表人才的长相,才是入自己法眼的,英气勃勃,帅气逼人,行为潇洒又不失稳重。
啧啧!
妥妥有自己当年的风范。
总之,要是他做主。
他非把那个祸害自己女儿的江晨,狗腿打断,赶出家门。
然后招小兄弟做女婿不可!
当然现在。
他也只是想想了。
女儿那边,生米已经做成熟饭,老婆那边,又对那小子欣赏得不得了。
罢了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