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指纹,也确实是被告人的指纹。
由此可见,这确实是被告人的钱包。
至于被告人提供的视频。
这恰恰证明了被告人,常用的钱包,就是这个样式。
而钱包上有相同的划痕这一点。
也非常的好解释。
划痕而已,谁都可以划出来。
被告人在视频中的意外动作,如果是刻意为之,也是可以划出来一样的划痕的。
所以我方认为,被告人在视频里所拿出来的钱包。
跟我们手里的这个钱包,并不是同一个。
它们应该是两款相同样式的钱包。
一个是早就意外遗失了。
而另外一个则是为了掩盖上一个已经丢失的事实,所拿出来的替身。
并且刻意的在监控镜头前,以意外的形式,在上面划了一条差不多的划痕。
并且谎称近期才丢失。
以此来反驳我手里这个钱包的真实性。”
苗志舜的这番话讲完以后,自己都佩服他自己的急智。
并且他还越讲越兴奋的继续讲道。
“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自己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情。
在我小时候,我的父亲有一个非常喜欢的陶瓷烟灰缸。
但是有一天,我因为调皮捣蛋,而将那个烟灰缸给打碎了。
当时我就非常的害怕,因为这件事要是被我父亲发现的话,他肯定是会打我一顿的。
所以为了防止这件事情,被我父亲下班回来发现。
我就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跑到了卖那种烟灰缸的地方,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新烟灰缸。
只是这个新买的烟灰缸,毕竟是新的,上面没有任何老烟灰缸的使用痕迹。
所以我就照着被摔碎的老烟灰缸上的痕迹。
在新烟灰缸上面做了同样的痕迹。
最终,这个新的烟灰缸,一直都没有被我父亲发现是新换的。
直到今天我父亲都不知道这件事情。
我说了这个故事。
就是想要表达,我手里的这个钱包,他才是最开始的那个被遗失的钱包。
而被告人提供的监控视频里,那个钱包应该是新买的钱包,而那看似意外的划痕,也可以是刻意为之的做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