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乱跑,午餐我已经订了位子,是你最喜欢的餐厅。”
“……”
“别墅没有装修好,还要两个月。”
“……”
“等会见。”
宁爵西放下,把手中的烟按在烟灰缸里,瞥了眼床的另一侧刚刚被他疼爱过的女人,语气冷贵清淡:“你该起来了。”
他不再看她,颀长健硕的身影随即伫立在床边,长臂扯过衬衣,慢条斯理的套上。
罗裳拉着被子包裹住满身痕迹的自己正要坐起来,突然看清男人一身夸张的肌肉,昨晚穿着西服没看出来,与那些宴会上肚满肠肥的老总不一样,身材极其有料。
肌肉结实的背上似乎有个纹身,只有半个巴掌大,线条简单,随着穿衣的动作慢慢隐匿在华贵的衬衣之中。
她眨了眨眼,并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纹身的图案。
在国外纹身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之事,她见过比这纹身还要夸张的,纹身无外乎两种,一是为了纪念某个人而纹,比如爱人,另一个是为了好看,表达个性。
眼前的这个男人个性不张扬,显然可能是前者。
为了女人?
外界报导的那个令他爱的刻骨铭心的前妻?
罗裳神经一紧,觉得有点可笑,她莫名其妙就成了别人的替身。还被这个男人硬逼着当小三,这世上有这么荒唐的事么?
简直比小说还要夸张离谱,可事实就是如此,在她身上真实发生了。
宁爵西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慢条斯理的把衬衣钮扣扣上,侧眸见她发呆的脸庞,慵懒的低笑出声:“不起床,难道想跟我去机场接我太太?”
罗裳觉得讽刺极了,冷眼看他:“你以为我不敢么?是你强暴我的,宁总,心虚的人不是我。”
男人英挺的身姿依旧挺拔,眉目也不见波澜,嗓音随意又淡然:“你想去说我拦也拦不住。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觉得我会怕吗?”
罗裳张了张唇,她看不明白眼前的男人,他像谜:“你不爱她?你爱着你的前妻,为什么还要娶别的女人?”
他扣好最后一个钮扣,当即迈步过来,高大的身影俯下,双臂随意撑在她身体两侧,他身上衬衣的下摆还没有塞好,就这么松松的垂着,显出一股懒散的痞气,唇角划出薄淡的痕迹:“我要你做我的女人。没要你来研究我,罗裳,弄清分寸,对你有好处。”
罗裳全身震颤,为这个男人的恶劣语气而羞恼,他一面要她当他的情妇,一面又要她什么都不能问,这和当一个小姐有什么区别,一切不过是床上交易罢了。
她再度为这个男人的霸道而感到愤怒,他在提醒她,安分守己,当个供他玩弄的女人。
简直可笑!
她不要!
罗裳推开他。用压着胸口的被子往后退,下床想要去捡自己的衣服,拿起来便皱起眉,哪里是衣服,分明变成了两片破布,她的纪梵希,她最喜欢的一件晚礼服,就这么被这个野蛮人给弄成了这样。
胸口聚着愤怒的火焰,罗裳也深知此时不是发飙的时候,这里不是英国伦敦,在中国一向以强权当道,这个男人只手遮天,她此时撕破脸没什么好处。
罗裳一声不吭,面容淡然的像经常和男人过夜一样,老练的把晚礼服扔进了感应垃圾桶里,然后把被子甩手扔到床上,光洁无一物的身子若无其事的向浴室走去。
宁爵西扫了她一眼,眸底一道?然的光影划过,削薄的唇片抿成一条僵硬的直线,脸再像又怎么样,终究她不是她。
秋意浓,这三个字在这四年的时间里像幽居在他伤口的弹片,无法拔出,每每令他隐隐作痛,几欲发疯。
他永远忘不了四年前在医院手术室前,听到噩耗的那一刻,那种心像被活生生挖出来,扔在地上被人狠狠踩踏得鲜血淋漓的剜心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