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世出身
于成龙出生于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家庭。他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元顺帝时期,当时为了躲避战乱,他的先祖迁移到了石州(今天的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的白霜里村。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于成龙的高祖父于素这一代,大约是在明朝初期,他们又将家迁往了石州北乡,距离石州城约3o公里的一个名为来堡的小村庄。这里环境幽静,远离尘嚣,非常适合居住和耕作。
于成龙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丑时(公元1617年9月26日凌晨),是于时煌和他的原配夫人田氏的次子。不幸的是,在于成龙出生不久之后,田氏便因病去世了。这对于刚出生不久的于成龙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但对于时煌来说更是巨大的悲痛。为了照顾这个大家庭,于时煌不久后续弦,迎娶了李氏作为继室。
尽管是继母,李氏对待于成龙如同己出,非常慈爱。于成龙与继母的关系十分融洽,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本人的孝顺和李氏的宽容与理解。在一个充满爱与和谐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于成龙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为他日后成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举失意
于成龙的科举之路充满了曲折与挑战。在明末崇祯十二年(1639年),正值壮年的他满怀希望地参加了家乡太原的乡试。然而,当时的考官却公然徇私舞弊,这让于成龙深感愤慨。在这样的背景下,他在考卷上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时弊的不满,直言不讳。尽管他的文章才华横溢,却因为考官的偏见而未能进入正榜,只勉强考取了一个副榜贡生的位置。面对这样的结果,于成龙虽然心中不悦,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以父亲年老需要照料为由,暂时放弃了做官的机会,回到了家乡来堡村。
清朝建立后,于成龙依然没有放弃科举之路。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他前往太原的崇善寺,在那里开办的学校学习了四年,希望能够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官职。然而,在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再次落榜。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五岁,连续的挫败让他的科举之路显得格外艰难。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的家庭遭遇了重大变故。他的兄长于化龙病逝,而他自己的第三个儿子于廷元也在同年出生。随着兄长的离世,全家生活的重担几乎全部落在了他的肩上。此时,他的父亲于时煌已经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继母李氏虽然身体尚可,但也步入暮年。此外,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儿子,全家的开支变得非常大,家境也因此变得更加拮据。为了支撑家庭,于成龙不得不整日忙于家务,无法专心备考。
顺治十五年(1658年),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病故,这给他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尽管如此,于成龙依然没有放弃对未来的希望。顺治十八年(1661年),他终于有机会进入国子监学习。在国子监,于成龙努力提升自己的学识和能力,结业后准备踏上仕途。
三、初入仕途
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五岁的于成龙进京备选,被授予广西罗城县令一职。罗城地处广西北部少数民族区域,这里自然环境恶劣,万山峻岭,沟谷纵横,虎狼肆虐,瘴气弥漫,被视为北人眼中的绝境。加上瑶、僮等民族杂居,语言不通,争端频,管理起来异常困难。于成龙接任时,罗城刚刚被纳入清朝版图不到两年,历经战乱,满目疮痍,前任两位知县一位去世,另一位则逃离。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于成龙的亲朋好友无不为他担忧,但他却坚定地说:“这是君命,岂能因险而辞!”在临行前写给友人的信中,他表达了自己的决心:“此次赴任,绝不为温饱而虑,唯信‘天理良心’四字。”
带着这样的信念,于成龙辞别家人,仅骑着一匹驴,带领四名仆人踏上了前往罗城的漫长旅程。历经六千余里的跋涉,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映入眼帘的是荒无人烟的景象,县城只有六户人家,衙门不过是几间破旧的茅屋。于成龙不畏艰难,砍竹为门,积土为桌,挖坑做饭,以简陋的条件开始了他的治理工作。
到任后,于成龙先深入了解当地百姓的疾苦,他每日召见吏民,询问其困苦所在,并传达朝廷的安抚之意。面对频繁生的抢劫、盗窃等事件,他果断采取措施,命令手下侦查并迅处理,有效遏制了犯罪行为,地方逐渐安定下来。同时,他还组织乡兵抵御邻近瑶族头人的侵扰,确保了百姓的安全。通过不懈的努力,罗城的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考虑到当地百姓的贫困状况,于成龙积极向上级申请减轻徭役,减轻百姓负担,并想方设法从外地引进必需物资,如食盐,以解决民众的生活难题。他还兴建学宫,开展文化教育,设立“养济院”来救助贫苦之人和孤寡老人。这些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社会面貌。
于成龙在罗城的清廉形象深入人心。有一次,当地百姓在缴纳田赋时,特意留下一些银钱放在他的案桌上,作为对他清廉的感激。于成龙仅留下足够买一壶酒的钱,其余全部退还,此举深得民心。在他的治理下,罗城百姓安居乐业,彼此之间形成了深厚的亲情般的联系。
于成龙在罗城的生活十分简朴,他的仆人难以忍受这里的艰苦条件,有的离开了他,有的因病去世。罗城人对此深感同情,时常来看望他,并试图给予帮助,但都被于成龙婉拒。即使在家人来访时,罗城百姓也纷纷凑钱表示慰问,于成龙同样谢绝了这份好意。
于成龙在罗城的政绩受到了上级官员的赏识。康熙六年(1667年),他被举荐为广西省当年唯一的“卓异”,并被提拔为四川合州知州。当罗城人得知他即将离开时,全城百姓纷纷赶来送行,许多人失声痛哭,表达不舍之情。在于成龙动身前往合州之时,许多罗城百姓一路追随,痛哭而回。有一位盲人甚至主动提出陪伴于成龙上路,帮助他度过难关。这段旅程虽然艰辛,但在盲人的帮助下,于成龙最终顺利抵达了合州,开始了新的仕途生涯。
四、主政合黄
于成龙在罗城的政绩显着,为他赢得了声誉。康熙六年(1667年),他被擢升为四川合州知州。合州的情况与罗城类似,经济在明末农民战争和清军进川后遭受重创,百姓背井离乡,州城仅剩百余户人家,每年征收的正赋只有十五两白银,而供役却十分繁重。
面对这样的困境,于成龙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着手进行改革。他先废除了所有不合理的规定和明朝遗留下来的弊政,积极召集流散的百姓返回合州,开垦荒地。为了鼓励百姓复耕,官府提供了种子和耕牛,以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合州的百姓数量就从百户激增到了千户,显示出于成龙政策的有效性和民众对他的信任。
于成龙深知百姓的疾苦,他上任不久便遇到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巡抚旨令采伐楠木。这项任务不仅耗资巨大,而且对当地百姓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于成龙毫不犹豫地上书《采楠木详》,在奏折中直言采伐楠木之举劳民伤财,请求废止这一命令。他的直言不讳得到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最终这项劳民伤财的任务得以取消,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由于在合州的出色表现,于成龙的名声逐渐传播开来。康熙八年(1669年),他被进一步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在黄州任职期间,于成龙继续扬他在合州时的优良传统,积极推行改革措施,改善当地的民生。他的政绩再次得到了湖广巡抚张朝珍的赏识,张朝珍认为于成龙是一位难得的良臣,因此再次举荐他为“卓异”。
五、平乱湖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