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里很干净,没有黑暗生物混迹其中,客人普遍还算体面,应该是城市中产阶级常来的地方。
如果去的是码头或者工厂区,不知道会混乱成什么样子,不过英国人也不在乎就是了。
按照正常的世界轨迹,18世纪的英国,正是工业革命时期,现在有了东方帝国输出科技,更是进行的如火如荼。
圈地运动迫使大量失地农民进城,成为产业工人。
在高强度劳作,以及恶劣的生活条件下,工人的平均寿命只有35岁,童工的身影遍及工厂和矿山。
大名鼎鼎的《雾都孤儿》就是这个时期的故事。
后世众多以蒸汽朋克为背景的文艺作品,原型也是这个年代。
工人们有今天没明天,一下班就进酒馆,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
昂撒人似乎特别容易陷入酗酒状态,两百年后英国就以足球流氓和酒鬼闻名于世,现在情况更是不堪。
17世纪90年代,杜松子酒(又译成金酒、琴酒)从荷兰传入英国,全国逐渐陷入了癫狂,社会底层为了买酒,不惜出卖一切。
画家威廉·霍佳斯的作品《金酒小巷》,就记录了当时恍如炼狱的情景。
人们的癫狂,造就了黑暗生物的狂欢,尤其是吸血鬼这个寄生在人类社会的种族,迅速摆脱中世纪以来的颓势,一度发展到招摇过市的地步。
直到二十年前,英国禁了杜松子酒,再加上教会的打击,黑暗生物才注意吃相,活动更为隐蔽。
吸血鬼高层对社会的认知很清楚,贵族和新兴资本家跟它们是同类,中产阶级是它们的帮手。
正是有这三类人存在,才能造就大量的社会牛马,如此丰富的食物,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所以它们一般不对中产阶级下手,贪婪无知的资本家为了长久过上奢靡生活,会主动找上门。
它们跟贵族打交道的时间就长了,深知这帮玩意的造性,公开场合肯定是敌对的,但是私底下,总有人受不了永生的诱惑。
如果没有贵族的掩护,在中世纪那么严酷的环境下,它们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说回眼前,既然这家酒馆安全,崔浩他们乐意学外语就学吧。
朋友们的想法,胡杨林不干涉,对于他自己来说,不想把第一次学外语的机会用在女招待身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想学中文,第一次能够跟女朋友或者老婆学习是最好。
至于以后会不会偷嘴?到以后再说,猫都会偷腥,何况是人。
只要不被现场抓住,就永远是个忠贞不二的好男人,万一被发现怎么办?当他的轻功白练了?
如果以后真被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首先是打死都不认账,就算被拿住了证据,实在狡辩不过,大不了跪下,抱住老婆的腿求原谅喽,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这一段与有贼心的已婚男士共勉,作者只是听一个朋友说起过这些事情,其实心里十分不赞同,望周知。)
跟崔浩他们打了声招呼,一口喝干杯里的淡啤酒,渣男·胡男爵起身出了酒馆。
这会儿没有下雨,拒绝了揽客的马车夫,他准备走回去,为了以后家庭和睦,轻功还是要多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