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烈撞击。
薛甜甜力气不如对方,借着这股撞击,瞬间后退。
身子一斜,反手一刃劈下。
冲过来的黑衣人,脖子上出现一道斜痕。
人凭着惯性,还在往前冲。
脖子间的血雾,却已喷薄而出。
薛甜甜再度冲进人群。
这回没拉别人挡刀,而是火力全开,挥舞着利刃,肆意搏杀。一时之间,人影晃动,鲜血四洒,呼叫不觉。
她也大声厉喝,不再留手,招招毙命。
仿佛虎入羊群。
近身搏杀,本就是她最擅长的本事。
对付丧尸没用,平时根本发挥不出来,现在用来杀人却再合适不过。
张文书一直感觉,薛甜甜的杀心太重。
打的急眼了,容易是非不分。
所以平日对她的限制比较多,尽量不让她出手。
她不像陆沉沉。
陆沉沉对自身的能力有追求,很爱锻炼,出手迅猛果断,但对杀戮本身说不上喜欢。张文书让他杀几个,他就杀几个,不会多,也会少。
薛甜甜却能在杀戮之中,体会到快感。
尤其这种险象环生的近身搏杀。
敌人的刀锋,贴着自己的肌肤掠过,自己反手一刀,劈开对方的喉管。
鲜血喷洒,粘在自己的身上。
液体的温热感,似乎还残余着敌人的生命。
这种生死一线的感觉,让她肾上腺素飙升,感觉特别刺激。
她几乎是贴着敌人在战斗。
靠着灵活的动作,忽然拉近距离。
身体贴着身体,对方武器根本收不回来。
即便收回来,也无法再这种狭小的空间,做出有效的攻击。
但是薛甜甜可以。
她的技击之术,高明至极,角度刁钻。
一旦被她贴近,往往会伴随着身上的剧痛,因为利刃已自下而上插进了自己的喉咙。等反应过来时,一切都已经迟了。
所以打着打着,人数就少了。
包围圈却大了。
大家本来想着围在一起,以多打少。
现在却感觉,挤在一起更危险。
薛甜甜在里面钻来钻去,不停杀人,自己这边却投鼠忌器,不敢乱砍乱杀,怕伤到自己人。尽管恨的牙痒,却没有丝毫办法。
常哥寻着机会,冲到近前。
两人以快打快,乒乒乓乓,又是一阵快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