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刀伤和枪伤,其实并不致命。
这起案件之所以可以确定是“呼兰大侠”所为。
是因为从射出的弹壳分析,枪来自于马福林的,也就是杀朱海的那把枪。
这是1988年春节前夕呼兰县生的一起案子,也是“呼兰大侠”做过的最后一起案子。从此以后,“呼兰大侠”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网上关于“呼兰大侠”杀某局长一家,然后在墙上留下所谓血字,其实都是杜撰而来的。
之所以关于这名凶手的种种不实的传言在市井中谣传,是因为当地人与解放前曾流传在呼兰河两岸一位劫富济贫的蒙面女侠联系到了一起。当时这名女侠被当地人称之为“江北大侠”,而现在再次出现了蒙面行事的游侠,这个“雅称”自然就给了这名凶手。
后来案件越传越远,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外地人不熟悉这个“江北大侠”的称号,因为凶手是在呼兰县作案,就称之为“呼兰大侠”。
而这个称号也一直沿用至今,网上关于这名“大侠”的传说和讨论,层出不穷。但是很少人有过这个疑问:这样残忍的凶手称得上“侠”吗?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呼兰大侠”所做过的
1
1987年6月5日夜间,星期五,凶手潜入呼兰县许堡乡派出所民警张福贵家中,用匕杀害一家四口人,伤一人,得到手枪一把;
2
1987年1o月12日傍晚,星期一,凶手潜入巴彦县万镇派出所所长贺瑞忱家院中,用张福贵的枪杀害了贺瑞忱和周干部两人,期间枪被打落;
3
1987年1o月13日凌晨,星期二,凶手企图撬门潜入巴彦县县城何某家,未遂,在院内将何某刺伤,但此案是否为“呼兰大侠”所为,存疑;
4
1987年1o月27日夜间,星期二,凶手潜入呼兰镇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马福林家中,用利斧杀其一家三口,得到手枪一把,期间马福林自行车两辆被盗,后找回;
5
1987年12月日傍晚,星期日,凶手在呼兰镇公安局副局长董家门口,用马福林的枪杀害了建国派出所的民警朱海;
6
1987年12月日晚,星期日,凶手在呼兰镇用朱海的枪杀害了呼兰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强于自己家门外;
7
1988年2月15日晚,星期一,凶手在呼兰镇用马福林的枪袭击了呼兰县法警刘志勇于其家院中,刘失血过多而牺牲;
第3起案件因为其特殊性以及未有人员死亡,我们不讨论。
我们先从总体来看,第1起、第4起、第7起案件归为a类,都是深夜通过撬门或爬墙方式入室杀人案,凶手闯入后很有可能会造成灭门血案。
这在第1起和第4起案件中已有体现。
另外,第2起,第5起,第6起案件归为b类,为跟踪或蹲点有目的性杀人,这三起案件凶手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除掉目标。
凶手杀害的这12人中也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凶手搞武器时杀的人,另一类是上了凶手“黑名单”,必须除掉的目标。
在a类中,凶手在第1起和第4起中,非常明显是为了搞枪,两案的受害者是否是凶手必须除掉的目标,存疑。
而第7起,虽然也是a类,但是属于凶手后期的作案,当时呼兰县已经人心惶惶,警方的排查和布控非常严密,但凶手依然铤而走险,说明是凶手必须除掉的目标。
而在b类中,受害的三人都上了凶手的“黑名单”。
下面我们从时间结合其他因素来推理一下凶手的作案动机,这名凶手一定经过了非常精心的策划,对作案有好几套方案。
第1起案件,杀害张富贵一家,盗取枪支,必定是他经过多次踩点才选定的目标,可能对他们一家作息时间掌握的比较好,或是他家比较容易闯入等因素,造成了这起血案。
第1起案件后,凶手经过了128天的精心策划,最终跟踪贺瑞忱并杀害了他。
贺瑞忱一定是他最想杀害的人,因为他看见贺瑞忱妻子和邻居把受伤的贺瑞忱抬进屋内后不跑,还敢进去补枪,说明贺瑞忱就是他的第一目标。
第2起案件凶手丢了枪,但也仅仅过了14天就犯下第4起案件(第3起不讨论)。
通过入室杀害马福林一家来抢枪。
这与第2起案件过了一百多天不同,说明凶手或者凶手的同伙,非常熟悉呼兰镇的情况。
盗枪必定要找最容易的目标下手,马福林年龄比较大,儿子未成年,老伴常年有病,对马福林一家下手是最容易的,这些情况并不能通过短时间就能观察到的。